審計署公布57個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上)【21】--時政--人民網
人民網>>時政

審計署公布57個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上)【21】

2013年06月24日10:4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文化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文化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文化部本級和所屬信息中心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文化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30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文化部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483 452.69萬元,文化部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386 245.85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97 206.84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文化部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203 457.11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42.08%。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7919.89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 71 840.73萬元。上述問題對文化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部本級在部門預算中,編列非所屬單位國際儒學聯合會項目預算80萬元和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項目預算420萬元。

2. 2012年,部本級在“外事工作經費”和“政府主導文化交流”項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門撥付補貼270萬元。

3. 2012年,部本級在2個專項中列支與項目預算內容不符的支出共計142.64萬元﹔在2個項目經費中列支1352.05萬元用於彌補基本支出﹔在會議費中列支機場貴賓室服務費等其他費用83.56萬元。

4. 2012年,部本級在“繁榮文藝創作—歌曲創作”項目中以“歷屆全國聲樂比賽獲獎歌手宣傳推廣演出活動”名義列支100萬元,實際是以邀請國外交響樂團演出為主,隻有少數獲獎歌手參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級貨物和服務類政府採購支出2172.49萬元、所屬信息中心項目採購支出472.39萬元,均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

6. 2012年底,部本級採取以撥作支方式,將收到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的2000萬元直接撥付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全部計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資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級採取以撥作支方式,將會議費預算資金26.33萬元撥付中國軟件測評中心等3家單位,全部計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單位均未支出以上會議費。

8. 2012年,部本級有4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31個會議超標准列支795.51萬元。

9. 2012年,部本級的2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准列支4.92萬元。

此外,部本級在年初預算中,未將“國家美術作品收藏和捐贈”專項資金1500萬元和“中國民族音樂發展和扶持工程”專項資金600萬元細化到項目執行單位。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級在海外購建設立的於2002年至2008年相繼竣工的6個文化中心尚未進行竣工決算,涉及投資總額為70301萬元。

2. 2012年,部本級將10個會議的197.7萬元轉嫁給其他單位。

3. 2012年,所屬信息中心以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政府採購,共簽訂6份合同,金額為282.03萬元,其招標文件發出日與投標文件截止日的間隔時間最短僅為1天,最長僅為10天﹔邀請招標的評標工作全部由該中心工作人員擔任評委,未邀請外部專家評審。

4. 2012年,所屬信息中心將部本級撥付的40萬元課題費和20萬元“內容審查服務費”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導致決算(草案)少計收入60萬元。

5. 2012年,所屬藝術服務中心在舉辦“第四屆當代中國畫學術論壇系列活動”中,將收取的承辦費1000萬元放在“其他應付款”中核算,導致決算(草案)少計收入1000萬元。

此外,2012年,部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16個﹔部本級的8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編制非預算單位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應加強預算編制管理﹔對向非預算單位撥款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預算管理的規定執行﹔對擴大專項資金支出范圍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預算﹔對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整問題,要求今后應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對多計支出的問題,要求按照實際支出調整會計賬目和本級決算(草案)﹔對未進行竣工決算的問題,要求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對所屬信息中心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對所屬信息中心和藝術服務中心少計收入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超標准列支會議費、出國費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文化部應加強預算編制管理,進一步細化預算,從嚴控制項目開支范圍,嚴格遵守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文化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單位認真按照審計意見進行整改。

分享到:
(責編:仝宗莉、唐述權)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