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救助打捞局、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705 286.72万元,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564 449.9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0 836.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97 0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3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503.16万元,其中2012年4232.0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010.95万元。上述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部本级及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级在没有细化人员经费范围和标准的情况下,从其管理的543项科研项目的15.56亿元预算总额中安排人员经费1.86亿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支出。
2. 截至2013年2月,部本级于2006年和2009年两次批复的厦门基地救助码头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终止建设,造成已支出的2574.74万元形成损失、结余1855.26万元在项目承担单位闲置。
3. 2012年,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所属房产的物业管理委托机关服务中心,支付管理费376.2万元;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有1090.6万元的会议、印刷业务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所属救助打捞局违规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下属单位代理应急物资采购,支出1958.93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将46个会议的费用支出358.46万元转由所属单位及其他单位承担。
5. 4家所属单位自行扩大开支范围1298.86万元。
(1)2003年至2004年,所属大连海事大学未经批准,自行动用海事专家与留学生公寓建设资金中的574.96万元,建设教学楼;2009年至2011年,未经批准,自行动用进口船舶综合驾驶模拟系统采购结余款666.14万元购买本校生产的模拟系统及相关电脑设备。
(2)2012年,所属科研院未经批准,自行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的40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3)2012年,所属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和规划研究院在3个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17.76万元。
6. 截至2012年底,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的“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体系项目”因前期基础工作不充分,项目预算中有390.11万元(占总预算的97.6%)未执行。
此外,部本级2012年初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554个项目预算3.55亿元,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将地方有关部门拨付的资金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3041.81万元,其中2012年802.50万元。
2. 2012年,所属管干院将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8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未上缴财政。
3. 2012年,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389张不合规行程单据核算报销差旅费54.77万元。
4. 2012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受部本级委托管理房产的租金收入1470.72万元上缴中央财政。
5. 截至2013年3月,所属东海救助局尚未将其为救助指挥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入的自有资金471.27万元,编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6.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管干院投资1.75亿元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室内游泳池等工程,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7. 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投资1266.82万元改造并于2012年5月投入使用的综合办公楼,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8. 截至2012年底,所属规划研究院办公电脑使用非正版办公软件34套;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办公和教学电脑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5567套。
9. 2012年,部本级向所属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19.56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有3个三级会议在计划外召开,有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安排项目科研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审核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人员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对厦门基地码头项目投资损失等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商财政部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对所属部分单位自行扩大预算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资金年初没有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将预算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鉴于交通运输部内部审计已发现该问题并要求整改,此问题不再进行处理;对所属管干院财政项目结余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收回结余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的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将机关办公楼出租收入上缴中央财政的问题,要求按规定执行;对所属东海救助局、管干院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对所属规划研究院和大连海事大学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及教学的问题,要求对非正版软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计划外召开会议和组织出国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并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按照财经法纪的规定编报预决算和使用各项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大连海事大学、科研院、水运科学研究所、规划研究院等单位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已责成上述单位整改;对所属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该单位已调整账目;对所属公路科学研究所使用不合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54.77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追回资金18.71万元,对其他有真实行程但误收假票据的责令当事人附乘机证据入账;对使用非正版软件办公的问题,所属规划研究院等单位已全面清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