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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神華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2】

2015年05月05日10:4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二)關於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問題整改情況。

1.對2003-2012年煤炭銷售業務進行專項審計。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有關重點合同煤銷售中存在的嚴重問題,集團黨組派出專項審計工作組,圍繞煤炭銷售政策執行、重大決策、內部管理、市場營銷等四個方面,對銷售集團2003-2012年煤炭銷售情況,以及神寧煤業集團、神新能源公司並入神華集團公司以來的煤炭銷售情況進行專項審計。通過審計發現,重點合同煤銷售過程中存在年度訂貨方案決策程序不規范、缺少制度約束、價格自由裁量權過大、客戶分類標准不清等問題。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現已查明華澤橋在擔任中國神華能源公司副總裁、神華煤炭運銷公司主要負責人期間,與不法商人結成利益共同體謀取巨額私利。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對華澤橋涉嫌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巡視整改期間,在深入調查華澤橋有關違紀違法線索時,又發現其伙同原運銷公司所屬山東辦事處主任陳家敏涉嫌共同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問題,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對陳家敏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華澤橋、陳家敏的違紀問題已基本查清,涉嫌違法的問題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機關。

2.全面完善集團公司黨組對煤炭經營銷售業務的決策機制和管理制度。集團公司黨組把煤炭經營銷售方面的整改作為這次巡視整改任務的重中之重,通過完善制度和明晰流程,建立了決策層(黨組和董事會)、經營層、操作層“三位一體”決策機制。黨組、董事會負責銷售方面的重大戰略決策(包括中長期銷售戰略、政策,年度訂貨方案等)﹔經營層負責銷售方面的日常決策(包括價格體系制定和日常銷售價格調整等)﹔特別就價格管理與執行形成了“5+1”(總經理、總裁、分管領導、銷售管理部、銷售集團共同研究和董事長參加重大事項決策)會議決策制度,審定和批准商品煤銷售價格的調整變動等事項,並報總經理常務會備案。同時,修訂完善《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銷售管理規定》、《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價格管理辦法》和《神華集團公司商品煤及煤化品客戶管理辦法》3項重要制度,完善了銷售計劃和方案、年度煤炭銷售價格體系和價格建議、商品煤年度重要客戶分類管理流程等內容。

3.對煤炭經營銷售核心領域的風險點和制度流程進行重點完善。認真吸取在實行重點合同煤銷售時期存在問題的教訓,舉一反三,健全完善煤炭經營銷售環節相關制度流程,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按照決策、管理和操作3個層面對集團總部和銷售單位的煤炭銷售、採購業務領域進行全面風險識別,范圍覆蓋銷售計劃管理、價格管理、客戶管理、銷售渠道管理、煤炭採購管理、銷售過程管理、質量與數量管理等7個方面。集團決策層和經營層共梳理風險點6個,修訂完善業務流程8個,修訂相關制度3項。銷售集團在操作層面梳理風險點69個,修訂業務流程11個,新增業務流程1個,修訂相關制度6項。

4.拓展延伸加強對所有煤炭購銷業務的管控。按照“流程到位、管理到位、執行到位”的總體要求,集團公司對有煤炭購銷業務的神寧煤業集團、神新能源公司和其他有外購煤業務的子分公司全面開展風險點和制度流程的清查與梳理。督導神寧煤業集團梳理風險點41個,修訂相關制度流程18項﹔督導神新能源公司梳理風險點27個,修訂相關制度流程7項。涉及外購煤業務的神東煤炭集團、准能集團、銷售集團等10家單位和銷售集團的西北、華北等三級公司,全部完成梳理工作並加快推進相關制度流程的修訂與完善。涉及煤炭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25家子分公司及有關下屬單位,同時開展了煤炭質量和數量管理風險點的排查和制度流程的梳理,力爭年內完成全部風險點梳理和制度流程的修訂工作。

(三)關於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問題整改情況。

1.對1998年以來滅火工程情況進行專項調查。集團公司成立滅火工程專項調查組,從滅火工程的時間、決策、合作方資質、合作方選擇方式、項目執行、資金等情況入手,對集團公司1998年以來所有煤田(礦)滅火工程進行了詳細調查。經調查核實,集團公司涉及煤田(礦)滅火工程的單位有神東煤炭集團、神寧煤業集團、准能集團、烏海能源公司、神新能源公司、包頭礦業公司等6家子分公司,共有滅火工程項目15項(礦區)。除神東煤炭集團陝西境內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和神寧煤業集團4個塊段滅火工程未結束外,其余滅火工程均已完工。調查發現,集團公司滅火工程在管理上存在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過程監督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嚴謹等問題。

2.健全完善滅火工程管理機制和制度。為規范滅火工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腐敗風險,徹底杜絕過去有的單位借滅火工程之名開採煤炭資源的行為,針對專項調查發現的問題,集團公司黨組決定將滅火工程比照建設項目統一納入管理范疇,確保滅火工程依法合規、安全有序實施。鑒於相關子分公司對既往滅火工程的管理制度標准與集團公司的制度體系要求有差異,集團公司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煤礦防滅火及環境治理等工程中煤炭資源管理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田(礦)滅火工程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子分公司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滅火工程管理承擔領導責任,把滅火工程納入到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管控體系,進一步理順工作流程,健全完善《煤田(礦)滅火工程勘察設計及火區認定管理細則》等9項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

3.堅決查處滅火工程領域腐敗案件。根據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集團黨組紀檢組對張文江、牛進忠和劉寶龍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核查,張文江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負責人期間,涉嫌收受工程承包商賄賂﹔牛進忠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滅火工程公司經理期間,涉嫌獲取非法利益﹔劉寶龍在擔任神寧煤業集團滅火工程公司經理期間,涉嫌向滅火工程承包商索取賄賂,還發現了其他重大違紀違法線索。張文江、牛進忠、劉寶龍已經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3人均按照法定程序移送司法機關。對於其他有關人員利用滅火工程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集團黨組紀檢組正在配合檢察機關進一步調查核實。

4.認真核查“私人老板故意制造火點、謊報滅火項目”問題。集團公司組成專項調查組,在6家涉及滅火工程的子分公司進行細致排查,同時做好企業訴訟維權的法律准備。

(四)關於黨的建設相對滯后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堪憂問題整改情況。

1.研究制定“把企業各級黨組織管好,把黨的領導干部管好,把全體黨員管好”的“三管好”制度和措施。集團公司黨組對此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重點在制度層面解決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比較薄弱的問題,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制定出台了一批“三管好”制度措施,印發了《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的意見》、《神華集團公司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神華集團公司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神華集團公司總部“五型”黨支部建設指導意見》、《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建設標准化黨支部的指導意見》5項新建制度,正在就《神華集團公司各級領導班子貫徹民主集中制的暫行規定》、《關於規范黨委會議制度的指導意見》2項新建制度征求意見,將近期召開集團黨組會議研究通過后施行。

2.著力加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是加強全員教育培訓。制定下發了《神華集團公司2015-2018年黨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意見》,突出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夢”、黨性黨風黨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黨的業務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內容。堅持集中培訓與經常性教育並重,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持分類施教、全員培訓,切實增強全體黨員的政治意識和政治素質。二是抓好關鍵少數。重新修訂了《中心組學習制度》,進一步規范了中心組學習的時間、內容和要求,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三個自信”、“三嚴三實”、“四個全面”等作為重點內容,切實提高集團公司黨組和基層黨委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近期、督長遠。3月31日至4月2日,舉辦了一期黨委書記示范培訓班,培訓內容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建設、發揮國企黨組織獨特政治優勢等,集團公司黨組書記作了《堅持從嚴治黨,黨委書記如何抓好企業黨建工作》的專題講座。集團公司還分期分批舉辦基層單位黨委書記專題培訓班,加強新形勢下黨委書記如何抓黨建和標准化黨支部建設等方面的培訓,並要求各子分公司制定中長期規劃和年度黨員教育培訓計劃,確保學習時間、內容和效果落實到位,切實做好抓基層、打基礎工作。四是開展線上教育。繼續優化黨建科學化信息管理系統,不斷豐富集團公司全體黨員理想信念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將其辦成富有號召力、感染力和吸引力的線上學習教育平台。

3.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是抓住基層黨委換屆時機,配強配優黨委書記。8家子分公司黨委完成換屆,其他5家子分公司黨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換屆。共配備和調整10名黨委書記和9名黨委副書記。二是設立直屬黨委辦公室。配備專職辦公室主任,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總部和在京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管理。三是理順京外企業黨組織屬地化管理和垂直化管理的關系,協調解決了個別子分公司黨委屬地化管理問題。四是對子分公司黨組織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規范黨員發展和黨費管理工作。五是監督檢查子分公司對集團公司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集團公司黨的建設工作的決定》所規定的“專職黨務工作人員按職工總數1%左右的比例配備”落實情況。

4.建立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為落實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和各級黨建工作部門、黨務工作者的直接責任,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修訂完善了《神華集團公司黨建工作責任制》,建立了黨委、黨委成員、支部成員、黨小組責任清單以及責任落實和考核方式﹔增加了責任追究內容,明確責任追究的程序和給予黨紀處分的適用條款。對各級黨組織和黨組織成員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嚴重問題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組織成員切實負起管黨治黨、從嚴治黨責任。

5.梳理和優化黨建工作制度。對集團公司黨建工作制度全面梳理,新建和修訂完善了《神華集團公司黨組工作規則》、《神華集團公司關於加強黨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等22項制度,基本形成比較健全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加強對各子分公司黨建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考核內容,提高黨建工作制度的執行力。

6.開展正確處理“兩個關系”專題研究。與中央組織部黨建研究所合作,就新形勢下如何正確處理加強企業黨的建設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關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市場主體與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關系(簡稱“兩個關系”)進行專題研究,成立了“兩個關系”研究課題組,形成能夠有效解決好“兩個關系”並指導依法治企和法治神華建設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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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仝宗莉、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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