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民航局本級和所屬民航管理干部學院(以下簡稱管干院)、中國民用航空飛行校驗中心(以下簡稱校飛中心)等10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民航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民航局本級和2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民航局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2 367 298.72萬元(含政府性基金預算,下同),民航局2012年度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 332 272.45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 035 026.27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民航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1 667 767.7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70.45%。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1 493.77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4 591.38萬元。上述問題對民航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民航局比較重視預算和財務管理,不斷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財務信息系統建設,加大資金運行實時監控力度,局本級和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局本級在基建項目未完成初步設計等前期工作的情況下,為14個項目申報預算28 970萬元,其中12個項目至2012年12月31日才下達投資計劃,另2個項目因無法實施而取消。
2.2012年,局本級未經批准,將所屬管干院二期工程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7000萬元改由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
3.2012年,局本級在所屬空管局為其在2009年自行拆分設置的空管行業管理辦公室列支經費1210.4萬元。
4.2012年,所屬華東地區空管局、所屬中南地區空管局下屬珠海進近管制中心接受地方政府補貼共計2665.94萬元,未納入當年預算。
5.2012年,所屬校飛中心在飛機保險業務、物業承包業務中,未公開招標直接確定承擔單位,並支付保費644.03萬元、物業費621.3萬元﹔所屬清算中心未公開招標,將總價為126.8萬元的採購項目拆分后直接實施採購。
6.2012年,局本級7個會議超標准列支會議費181.42萬元。
7.2012年,局本級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73.88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7年,局本級將所屬管干院總投資9100萬元的昆明基地改造工程拆分為2個項目並自行批復建設。截至2012年底,該項目已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
2.2007年至2011年,所屬華東地區管理局下屬上海監管辦業務用房與上海民兵空中輸送旅指揮中心分別由局本級自行審批和上海市發展改革委批准立項后拼盤建設,總投資9292萬元,目前該樓正在建設中。
3.截至2012年底,局本級對2001年至2004年辦公樓加固整修支出15 220.32萬元尚未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級尚未對1998年至2011年出售給機關職工的住房進行賬務處理。
5.2011年至2012年,所屬西北、華東、中南地區管理局收取的職業技能鑒定費822.91萬元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而是由各單位直接使用,其中2012年375.39萬元。
6.2012年,局本級將5個會議的151.42萬元支出轉嫁給下屬單位。
7.2012年,局本級向其他單位轉嫁因公出國(境)支出4.73萬元。
此外,2012年,局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及以上會議21個﹔有91個因公出國(境)團組存在超過規定出訪人數、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規申請基建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規定申報預算﹔對違規動用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基建項目的問題,要求將資金退回原渠道﹔對違規設立機構在所屬空管局列支經費的問題,要求研究解決機構設置問題,今后嚴格執行預算,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對所屬華東地區空管局、所屬中南地區空管局下屬珠海進近管制中心收入未納入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將全部收入納入預算﹔對所屬校飛中心和清算中心政府採購項目未公開招投標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對違規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越權審批投資項目﹔對少計固定資產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規范會計核算,並據實調整相關賬目和決算(草案)﹔對固定資產出售后未進行賬務處理的問題,要求按照有關要求清理資產,據實進行賬務處理﹔對所屬西北、華東、中南地區管理局職業技能鑒定收入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超標准列支會議費、超預算列支出國費、計劃外召開會議以及出國團組超過規定人數和時間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民航局應加強預算編制與執行管理,嚴格執行民航政府性基金等資金的使用管理規定,增強預算約束力,並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管力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民航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民航局責成相關部門認真糾正和整改,做到邊審邊改。對違規動用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安排基建項目的問題,管干院已將資金歸還原渠道﹔對所屬部分單位接受地方政府補貼2665.94萬元未納入預算的問題,已要求所屬各單位將地方政府補貼補助收入納入預算﹔對所屬部分地區管理局收取職業技能鑒定費未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問題,從2013年開始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批復文件執行,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國家檔案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檔案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國家檔案局本級和所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以下簡稱一史館)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國家檔案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國家檔案局本級和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國家檔案局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37 263.42萬元,國家檔案局2012年度決算(草案)反映的財政撥款支出25 077.8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2 185.60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國家檔案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33 229.43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89.17%。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3 516.36萬元,其中2012年2116.36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035.48萬元。上述問題對國家檔案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國家檔案局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預算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國家檔案局編制並經財政部批復的政府採購預算為7796.67萬元,實際完成政府採購9565.00萬元,少編報預算1768.33萬元。
2.2012年,局本級擴大項目支出范圍,在“檔案保護、搶修、縮微、復制等專項業務費”5個項目中列支其他費用238.91萬元。
3.2012年,局本級未按合同約定和項目進度,提前支付設備款109.12萬元。
4.截至2012年底,所屬一史館遷建工程財政資金2.14億元使用效益未充分發揮,項目目標未實現。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局本級和所屬一史館有18台工作電腦未及時安裝或使用正版軟件。
2.2010年和2011年,局本級未按規定履行報批和備案程序,自行處置固定資產,涉及資產淨值55.14萬元、原值311.44萬元。
3.2012年,局本級和所屬中國檔案報社、檔案雜志社國有資產出租、處置收益共計99.73萬元未按規定上繳中央財政。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級和所屬一史館未及時清理往來款,涉及金額1335.86萬元。
5.截至2012年底,所屬檔案科學研究所未將計算機軟件資產登記入賬,涉及金額2223.29萬元,也未申報著作權。
6.截至2012年底,所屬一史館有10.02萬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未按規定上繳國庫。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少編報政府採購預算的問題,要求及時辦理政府採購預算調整手續﹔對自行改變項目支出內容的問題,要求嚴格執行預算,未經批准不得自行改變項目支出內容﹔對未按合同條款規定提前付款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項目進度和合同條款付款﹔對一史館遷建工程財政資金未充分發揮使用效益的問題,要求抓緊推動遷建工程的建設﹔對未及時安裝或使用正版軟件的問題,要求盡快全面安裝和使用正版軟件﹔對未按規定程序處置國有資產的問題,要求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嚴格按有關程序辦理資產處置事項﹔對國有資產出租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未按規定及時上繳的問題,要求盡快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上繳國庫﹔對未及時清理往來款的問題,要求盡快清理往來款項﹔對未將計算機軟件資產登記入賬並申報著作權的問題,要求及時登記入賬,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盡快申報著作權。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家檔案局應改進預算編報和管理工作,強化項目績效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家檔案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檔案局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制定修訂資產處置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採購等工作。
供銷總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供銷總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社本級和所屬北京商業機械研究所(以下簡稱商機所)、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以下簡稱商干院)和天津再生資源研究所(以下簡稱天津所)3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供銷總社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社本級和1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供銷總社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83 898.52萬元,供銷總社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82 850.27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048.25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供銷總社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79 669.52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94.96%。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57 834.08萬元,其中2012年4561.18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8 371.47萬元。上述問題對供銷總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供銷總社認真組織預算編報和執行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積極配合聯網審計工作,反饋聯網審計疑點詢問並及時糾正審計發現的問題。社本級和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至2012年,社本級動用所屬企業上繳利潤3271.41萬元(其中2012年1921.26萬元),用於招待費、車輛購置等支出,收支均未納入預決算管理。
2.2012年,社本級會議費項目超預算支出33.76萬元。
3.2011年和2012年,社本級及所屬商干院總額1851.7萬元的採購項目未嚴格執行政府集中採購,而是直接與有關公司簽訂委托合同或採購合同,其中2012年採購支出73.70萬元﹔2012年,社本級有12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
4.2012年,所屬天津所、商干院使用經營收入彌補基本支出345.59萬元,未納入預算管理。
5. 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國農業生產資料集團公司未將中央財政儲備貸款利息補助51 264.47萬元撥付下屬公司,全部作為集團收入核算,其中2012年2083.95萬元﹔2011年,撥付聯儲企業的新增中央救災儲備農藥利息補助有964.23萬元超出了規定的時限。
6.2012年,社本級8個會議超標准列支會議費33.76萬元。
7.2012年,社本級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67.76萬元﹔5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准列支費用1.40萬元。
此外,社本級未按規定建立項目庫。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年至2012年,社本級軟件開發及軟件升級費用支出共計103.13萬元,未增記固定資產價值,其中2012年60萬元。
2. 2009年至2011年,所屬科技推廣中心違規以其下屬公司名義開設賬戶買賣股票,累計投入資金810萬元,獲利45萬元。
3. 2004年10月,所屬天津所未經批准將投資2472.61萬元建設的辦公用房整體出租,截至2012年底收到租金2048.63萬元,其中2012年265萬元。
4. 2011年至2012年,所屬商干院未經批准將其部分房屋出租並取得收入799.06萬元,其中2012年617.95萬元。
5. 2011年7月,所屬科技推廣中心未經批准,對外出借500萬元,已於當年底收回借款本息﹔2012年,以下屬公司名義對外出借450萬元,截至當年底已收回本金但未收取利息。
6.2012年,所屬商干院將收到的地方財政撥付的可持續發展專項資金52.8萬元及相關支出,均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未記入相應收支科目。
7.2007年至2012年9月,供銷總社管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棉花交易市場未經報批,累計向國家儲備棉競賣(買)成交的對方收取交易手續費13 603.27萬元,其中2012年7654.93萬元。
8.2012年,社本級接受其他單位資助因公出國(境)費用4.58萬元。
此外,2012年,社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11個﹔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有9個因公出國(境)團組存在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動用所屬企業上繳利潤未納入預決算管理的問題,要求納入預決算管理並調整決算(草案)﹔對項目支出超預算的問題,要求強化預算管理,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開展工作﹔對項目支出未執行政府集中採購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的相關規定,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對所屬天津所和商干院使用經營收入彌補基本支出的問題,要求加強預算編制工作,提高預算編制准確性﹔對所屬中國農業生產資料集團公司截留或未按時限撥付重要商品儲備利息補貼資金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協議及時撥付資金﹔對少記固定資產的問題,要求補記固定資產﹔對所屬天津所、商干院和科技推廣中心違規對外投資、出租國有資產的問題,要求履行有關報批手續,糾正擅自出租國有資產的行為﹔對所屬科技推廣中心未經批准買賣股票和對外出借資金的問題,要求撤銷股票賬戶,收回借款利息,今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所屬商干院在往來科目核算收支的問題,要求結轉相關收支科目,並調整相關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棉花交易市場未經批准擅自收取國家儲備棉交易手續費的問題,要求停止收費行為,如確需收費應報經發展改革委批准﹔對超標准列支會議費、出國費,以及計劃外召開會議和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供銷總社應強化項目預算管理,嚴格項目審核,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督促所屬單位按照規定使用、處置國有資產,嚴格履行政府採購程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供銷總社積極採取措施整改,本級少計固定資產問題已經整改完畢,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中央統戰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以下簡稱中央統戰部)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央統戰部本級和所屬干部培訓中心等7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中央統戰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中央統戰部本級和5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審計結果表明,中央統戰部重視預算管理,能夠遵守預算法及其他財經法規,逐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先后制訂了多項管理制度,財政資金使用上未發現存在重大損失浪費問題。該部各預算單位能夠按照批復的預算組織實施,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資產管理比較規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截至2012年底,所屬干部培訓中心以前年度培訓費結余30.86萬元仍在往來科目挂賬,未及時清理。
(二)2012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和中國統一戰線雜志社有2台電腦安裝使用了非正版軟件。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培訓費結余在往來科目核算的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對個別計算機安裝使用非正版軟件的問題,要求安裝使用正版軟件。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央統戰部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提高賬務處理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央統戰部在審計前認真開展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央統戰部已認真進行了整改。
中央外宣辦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
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以下簡稱中央外宣辦)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中央外宣辦本級和所屬互聯網新聞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網研中心)、機關服務中心2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中央外宣辦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辦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審計結果表明,中央外宣辦不斷完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提高財務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有效地保証了各項外宣工作任務的完成。在組織2012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中央外宣辦本級和所屬網研中心等預算單位能夠遵守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財務處理基本符合相關法律和財務制度的規定,能夠積極採取措施落實以前年度審計決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2012年,辦本級未經批准動用以前年度項目結余資金10萬元。
2.2012年,所屬服務中心列支辦本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62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准動用項目結余資金的問題,要求加強項目結余資金管理,按規定報批並合理統籌安排使用﹔對在所屬單位列支費用的問題,要求加強費用報銷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中央外宣辦應強化預算約束,嚴格預算支出范圍,規范有效地使用各項財政資金。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中央外宣辦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此次審計發現的費用列支不合規等問題,已經整改。
光明日報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光明日報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光明日報社本級和所屬印刷廠等4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光明日報社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即報社本級預算。財政部批復光明日報社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7 824萬元,其決算(草案)反映當年預算執行數為17 824萬元,兩者無差異(詳見附件1)。
本次審計光明日報社2012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7 824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448.79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9 806.44萬元。上述問題對光明日報社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光明日報社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完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2012年度預算執行基本符合國家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2年度,社本級未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購買貨物,涉及金額2448.79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年和2012年,社本級駐地記者站違規參與報紙發行業務,收入共計14 826.95萬元,其中2012年7950.97萬元。
2.2011年和2012年,社本級部分採編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參與經營業務,收入共計1677.82萬元,其中2012年1390.74萬元。
3.社本級32個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駐地記者站在未報經財政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設立32個銀行賬戶,截至2012年底,賬戶余額共計777.82萬元。
4.2012年度,社本級向廣告公司超標准支付廣告代理費256.57萬元。
5.社本級2011年選購的辦公軟件許可安裝數量為450套,截至2012年6月共安裝552套,超出所購軟件許可數量102套。
6.社本級應收款項1386.18萬元長期挂賬。包括:應收光明日報社印刷廠機器折舊費共計905.84萬元﹔應收光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380萬元﹔應收南京郵政報刊發行局報款32.7萬元﹔應收光明日報社北戴河記者站3.5萬元﹔以及刊登多家單位23例廣告費收入64.14萬元。
7.2011年和2012年,所屬北京光明天下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光明網傳播有限公司根據廣告協議,在《光明日報》部分刊面上為協議單位進行宣傳報道,收取費用358.88萬元。
8.2012年,所屬北京光明華脈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採取按比例計提方式提取文化扶貧工作經費416.15萬元,當年列支154.65萬元,年底尚有261.5萬元未支出,造成虛列成本。
9.截至2012年底,所屬印刷廠405.37噸新聞紙未納入財務賬核算,形成賬外資產,涉及金額208.76萬元。
10.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所屬印刷廠將收取的印刷費51.96萬元以現金形式存入員工個人銀行卡,其中,2012年度存入28.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按規定編報政府採購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應嚴格按規定編報政府採購預算﹔對駐地記者站違規參與報紙發行業務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有效措施,杜絕此類問題發生﹔對部分採編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參與經營業務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對駐地記者站銀行賬戶未報經財政部審批的問題,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清理,對確實需要保留的賬戶補辦相關報批手續﹔對超標准支付廣告代理費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支付代理費﹔對使用未經授權軟件的問題,要求按照相關規定盡快取得使用正版辦公軟件許可授權﹔對應收款項長期挂賬的問題,要求盡快清理,按規定程序處理﹔對違規進行有償新聞宣傳並收取費用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虛列成本的問題,要求調整相關會計賬目,據實列支發行費用﹔對新聞紙未納入財務賬核算的問題,要求將新聞紙登記入賬﹔對公款在個人銀行卡存放的問題,要求納入單位資金賬戶,今后將各種收入納入本單位財務賬統一核算,杜絕此類問題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光明日報社應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嚴格按照項目單獨核算﹔加強對新聞採編部門的管理,杜絕採編部門參與經營活動﹔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的力度,促進所屬單位嚴格遵守財經法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光明日報社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針對審計查出的部分問題,光明日報社積極進行了整改。所屬印刷廠已陸續將存放在個人銀行卡上的公款51.96萬元全部上繳至單位賬戶。其他問題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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