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稅務總局(以下簡稱稅務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稅務總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稅務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稅務總局本級和42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稅務總局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6 352 274.54萬元,稅務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5 511 336.78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840 937.76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稅務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393 498.55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6.19%。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0 432.4萬元,其中2012年40 422.66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992.53萬元。上述問題對稅務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稅務總局和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基本能夠遵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基本能夠按照會計法及有關規定的要求進行會計處理,重視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監督工作,不斷完善國稅系統經費管理體制和相關制度。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局本級未經批准,自行在稅制改革經費項目中列支“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小型機採購”等費用3522.36萬元。
2.2012年,局本級未經批准,未公開招標直接委托有關單位開展統計調查支出574萬元﹔20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支出113.9萬元。
3.2012年,局本級將應由財政直接支付的款項,申請變更為財政授權方式支付,涉及金額27 579.34萬元。
4.2012年,局本級在日常公用經費中報銷職工個人有關費用62.4萬元。
5.2012年,稅務總局在編制當年決算(草案)時,將本級執行的項目支出列報在項目代管單位決算中,造成局本級項目支出決算少計8249.35萬元、項目代管單位項目支出決算多計8249.35萬元。
6.截至2012年底,局本級有63.23萬元會議費雖已列支出,實際存放於有關賓館形成賬外資金。
7.2012年,局本級有52個會議存在超規模、超會期、超標准等問題,涉及金額139.30萬元﹔2011年和2012年,局本級有8個會議由下屬機構和地方單位承擔會議費42.41萬元,其中2012年32.67萬元。
8.2012年,局本級向其他單位轉嫁因公出國(境)支出72.78萬元。
9.2012年,局本級的10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准列支13.33萬元。
此外,局本級金稅三期工程、國稅系統基本建設等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低,截至2012年末,累計結轉24.33億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及時清理往來款科目長期挂賬資金2992.53萬元。
2.所屬電子稅務管理中心19台計算機更新計算機操作系統時未使用正版產品。
此外,2012年,局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101個﹔局本級的6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13因公出國(境)團組存在超過規定天數的問題﹔稅務總局未及時出台本系統具體的筆記本電腦採購標准,所屬國稅系統有關單位超標准採購筆記本電腦,涉及金額678.32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自行改變項目支出內容、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未按財政直接支付要求支付款項等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違規支付職工個人費用的問題,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待遇范圍和標准執行﹔對未按規定編制項目支出決算的問題,要求調整決算(草案)﹔對暫存款中列支出國費的問題,要求按規定及時清理暫存款項並調整相關賬目和報表﹔對往來款長期挂賬的問題,要求及時進行清理﹔對更新計算機操作系統時未使用正版產品的問題,要求按規定使用正版操作系統等軟件﹔對以會議費名義報銷資金留存在賓館、超標准列支會議費和出國費,向其他單位轉嫁會議費和出國費,以及計劃外召開會議和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會議費,並調整相關賬目,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稅務總局應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報的科學性和准確性,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經費管理,規范和嚴格執行各項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准,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嚴肅財經紀律。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稅務總局正在採取措施進行整改。
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3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工商總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局、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和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以下簡稱中個協)等3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工商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工商總局本級和1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工商總局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67 657.53萬元,工商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62 340.07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5317.46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工商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55 305.74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81.7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2369.76萬元,全部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97.29萬元。上述問題對工商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工商總局本級和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預算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其他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在未按規定編報軟件、會議和印刷等政府採購預算的情況下,實際發生會議、印刷等費用共計6651.77萬元﹔未編制軟件資產配置計劃,採購6個軟件涉及金額208.24萬元。
2. 2012年,局本級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13.06萬元,將出國費用超預算支出部分75.09萬元在往來款科目挂賬﹔局本級13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准列支4.74萬元。
3. 2012年,局本級住房公積金超預算支出703.85萬元。
4. 2012年,局本級以會議費名義和在“動漫項目”經費中違規列支培訓費、問卷調查費等支出共計235.21萬元。
5. 2012年,局本級有5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所屬商標局未按規定履行政府採購程序,直接將日常批量印刷業務委托所屬機關服務局和工商出版社承擔,共支付費用4373.7萬元。
6. 2012年,局本級26個會議超標准列支104.1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將職工售房款在往來款核算,年末結轉結余資金227.29萬元未納入售房收入專戶管理。
2.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局未將劃歸其管理的總局招待所和機關招待所(注冊資本共計150萬元)納入“對外投資”科目核算,機關招待所於2001年對外投資的20萬元也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挂賬。
此外,2012年,局本級計劃外召開三類會議23個﹔局本級的2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編報政府採購預算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對超預算支出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財政部批復預算執行﹔對擴大經費開支范圍的問題,要求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對所屬商標局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程序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規定執行﹔對售房款未納入售房專戶管理的問題,要求將售房款存入售房收入專戶管理﹔對所屬機關服務局對外投資未在財務賬簿反映的問題,要求對所屬經濟實體進行清理,確認產權歸屬與股權價值,納入單位財務統一核算管理,並上報主管部門。對超標准列支會議費,以及計劃外召開會議和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工商總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各項費用的開支范圍,並加強對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督促其規范會計核算工作。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工商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擴大經費開支范圍的問題,部分資金已按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出國費超預算的問題,表示今后要加強出國團組的計劃和預算管理,嚴格按批復預算執行﹔對未編制軟件資產配置計劃等政府採購管理不規范問題,已責成相關部門加強軟件資產管理,嚴格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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