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銀監會本級和所屬四川、雲南銀監局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銀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銀監會本級和3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銀監會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499 770.78萬元,銀監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494 624.9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5145.86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銀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116 648.45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23.3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252.73萬元,其中2012年496.45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27.32萬元。上述問題對銀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銀監會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所屬雲南等4家銀監局未經批准,在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180.72萬元。
2.2012年,所屬山東等2家銀監局自行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或在培訓項目中列支職工餐費等,涉及金額76.38萬元。
3.2012年,所屬四川等2家銀監局車輛購置等支出175.28萬元,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集中採購。
4.2005年至2010年,所屬雲南銀監局楚雄分局未經審批,自行在房屋租賃費、電子化建設等項目中列支資金756.28萬元修建辦公樓。
此外,銀監會還存在政府採購預算編制不完整、預算執行不到位等問題,涉及金額64.07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所屬雲南等3家銀監局存在少計收入、多計支出、未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等問題,涉及金額353.31萬元。
2.2012年,所屬山東銀監局未按規定取得原始會計憑証入賬17.59萬元、無償出借固定資產56.42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規調劑使用預算科目、擴大開支范圍、收入支出不實等問題,要求追回有關財政資金,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等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對於未取得原始憑証入賬等問題,要求加強憑証審核及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銀監會應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規范政府採購行為,強化對所屬單位各項收入的監督和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銀監會高度重視,對自行調整預算科目、擴大開支范圍等問題進行了整改,對其他問題正在組織進行整改。
附件:1.銀監會2012年度財政撥款預算執行總體情況
2.銀監會2012年度重點審計單位財政撥款預算執行情況
証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証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証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証監會本級和所屬黑龍江証監局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証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証監會本級和3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証監會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37 039.89萬元,証監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92 522.20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4 517.69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証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65 283.04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47.6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811.23萬元,其中2012年211.2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521.07萬元。上述問題對証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証監會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會本級和所屬吉林、黑龍江、陝西3家証監局未經批准,在項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等,涉及金額211.23萬元。
2. 截至2013年3月,所屬黑龍江証監局尚未就其於2010年支付財政專項資金3600萬元購買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也未簽訂相關協議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會本級還存在政府採購預算未按規定辦理調整或補報手續等不規范問題。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1年至2012年,會本級未對已報廢總值1185萬元電子設備進行賬務處理,其中2012年686.47萬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屬吉林証監局2010年支付59.04萬元購買的1套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証,也未納入固定資產核算和管理。
3.2012年,所屬湖北証監局未按規定填制或取得差旅費、稽查辦案費等支出原始憑証11.76萬元。
4.2008年至2012年,所屬湖北、黑龍江2家証監局未將辦公大樓出租收入265.27萬元列入預算,其中2012年60.7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反規定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准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新購辦公用房權益未落實、固定資產出租收入核算不規范的問題,要求盡快完善相關手續、規范相關財務核算﹔對政府採購預算未按規定辦理調整或補報手續的問題,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對未按規定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証的問題,要求盡快填制或取得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証,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証監會應切實加強預算管理,加強對所屬單位樓堂館所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科學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嚴格規范固定資產處置程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証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整改,對違反規定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准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等問題,相關單位已調整有關會計賬目,並完善相關手續。其他有關整改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
保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保監會本級和所屬上海、廣東保監局等6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保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保監會本級和37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保監會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07 605.01萬元,保監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90 562.46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7 042.55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保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45 177.02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43.28%。本次審計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74.66萬元,均為當年問題﹔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9.26萬元。上述問題對保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保監會本級及本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基本符合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財會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會本級及所屬河北、廣東等6家保監局在項目經費中列支公用支出等,涉及金額304.43萬元。
2.2012年,會本級在未編報車輛購置費預算的情況下,列支30.94萬元購置公務用車,並在往來科目挂賬。
3.2012年,所屬上海、河北和甘肅3家保監局違反規定,提高福利費等開支標准139.29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截至2013年1月,接受保監部門委托承辦保險資格考試工作的兩家公司,將收取的29.26萬元考試費存入財務人員個人賬戶,未按規定上繳財政專戶,其中19.42萬元已被用於公司日常經營開支。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無預算支出、違規擴大開支范圍以及違規提高開支標准的問題,要求調整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未上繳財政專戶的問題,要求及時上繳財政專戶。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保監會應嚴格執行國家預算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標准使用預算資金,並加大對下屬單位的監管力度,促進嚴格預算執行和規范財務管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保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保監會高度重視,制定了整改計劃,對違規擴大開支范圍以及違規提高開支標准的問題,已責成相關單位調整會計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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