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
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質檢總局本級和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纖維檢驗局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等5個單位,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質檢總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質檢總局本級和48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質檢總局2012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 315 129.33萬元,質檢總局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1 185 088.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130 041.13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質檢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支出共計124 757.74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9.49%。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080.04萬元,其中2012年2019.1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366.67萬元。上述問題對質檢總局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質檢總局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2年,局本級未經批准,自行調整“一般行政事務管理績效考評平台”項目預算33.5萬元,用於非該項目內容的支出。
2. 2012年,局本級召開的3個會議共列支25萬元,其中有1.42萬元實際支付了非會期內的餐飲費,有0.37萬元仍結存在飯店﹔委托所屬2家單位召開的4個會議共列支69.85萬元,其中有11.9萬元仍結存在所屬單位或飯店。上述問題造成虛列會議費支出13.69萬元。
3. 局本級及所屬單位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涉及金額1203.75萬元。
(1)2011年,局本級未執行政府採購程序,直接指定所屬單位制作工作宣傳片,合同總金額60.87萬元﹔局本級有3個會議在非定點飯店召開。
(2)2012年,局本級委托機關服務中心採購辦公設備和家具324.04萬元,未編制資產配置計劃和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3)2012年,所屬中國纖維檢驗局未執行政府採購程序,也未公開招標,直接採購物業管理服務金額627萬元、購買軟件開發服務金額191.84萬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國質檢出版社2011年度申報的項目預算500萬元,仍有463.92萬元未執行,財政資金未充分發揮效益。
5. 2012年,局本級“檢驗檢疫電子監管系統運行維護和通訊”專項經費開發的軟件涉及金額35萬元,未計入固定資產賬。
6. 2012年,局本級1個會議超標准列支47.47萬元。
7. 2012年,局本級超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272.74萬元﹔2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准列支9.97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0年至2012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收到產權屬於局本級的房屋出租收入1092.5萬元,未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其中2012年375萬元。
2.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挂賬4415.97萬元長期未清理。
3. 截至2012年底,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和南戴河檢測交流中心對同一筆往來款項,賬面反映相差243.91萬元。
4. 截至2012年底,所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賬面反映固定資產9184.63萬元,當年決算反映固定資產為6242萬元,賬表相差2942.63萬元。
5. 截至2012年底,所屬中國質檢報刊社1998年形成的455萬元應收賬款尚未追回。
6. 局本級將7個會議的212.26萬元轉嫁下屬單位,1個會議的4.4萬元轉嫁其他單位。
此外,2012年,局本級的104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1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未經批准自行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安排使用,並加強管理﹔對虛列會議支出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對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制度的問題,要求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的相關規定,並按規定編制資產配置計劃﹔對所屬中國質檢出版社項目執行進度慢的問題,要求加快項目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少計固定資產的問題,要求及時補記固定資產﹔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上繳中央財政專戶的問題,要求將上述房屋出租收入上繳中央財政專戶﹔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長期挂賬的問題,要求對長期挂賬的款項進行清理,並加強管理﹔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往來款賬賬不符的問題,要求對上述款項進行清理核對,確保賬實相符﹔對所屬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固定資產賬表不符的問題,要求核實相應固定資產,做到賬實相符、賬表相符﹔對所屬中國質檢報刊社應收賬款長期未追回的問題,要求積極追討﹔對超標准列支會議費和出國費,以及計劃外組織出國等問題,要求嚴格貫徹中央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要求,切實加強會議費、出國費等支出管理,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質檢總局應進一步加強預算和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督促所屬單位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質檢總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質檢總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責成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積極整改。審計期間,對虛列會議費支出等部分問題已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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