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捍衛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
中國武裝力量的根本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堅持以國家核心安全需求為導向,著眼維護和平、遏制危機和打贏戰爭,保衛邊防、海防、空防安全,加強戰備工作和實戰化演習演練,隨時應對和堅決制止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的挑舋行為,堅決維護國家核心利益。
保衛邊海防安全
中國有2.2萬多公裡陸地邊界和1.8萬多公裡大陸海岸線,是世界上鄰國最多、陸地邊界最長的國家之一。中國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島嶼6500多個,島嶼岸線1.4萬多公裡。中國武裝力量對陸地邊界和管轄海域實施防衛、管轄,維護邊海防安全的任務復雜繁重。
陸軍邊海防部隊駐守在邊境、沿海地區及海上島嶼,擔負著守衛國(邊)界、沿海海岸和島嶼,抵御防范外敵入侵、蠶食、挑舋,以及協助打擊恐怖破壞、跨境犯罪等防衛與管理任務。邊海防部隊堅持以戰備執勤為中心,強化邊境沿海地區重要方向和敏感地段、水道、海域防衛警戒,嚴密防范各類入侵、蠶食和越境滲透破壞活動,及時制止違反邊海防政策法規和改變國界線現狀的行為,適時開展軍地聯合管控、應急處突等行動,有效維護邊境沿海地區的安全穩定。中國已與周邊7個國家簽訂邊防合作協議,與12個國家建立邊防會談會晤機制。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蒙古、越南等國邊防部門開展聯合巡邏執勤、聯合管控演練等友好合作活動。與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等國每年組織相互視察活動,監督和核查邊境地區信任措施落實情況。
海軍加強海區的控制與管理,建立完善體系化巡邏機制,有效掌握周邊海域情況,嚴密防范各類竄擾和滲透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海空情況和突發事件。推進海上安全合作,維護海洋和平與穩定、海上航行自由與安全。在中美海上軍事安全磋商機制框架下,定期開展海上信息交流,避免發生海上意外事件。根據中越簽署的北部灣海域聯合巡邏協議,兩國海軍從2006年起每年組織兩次聯合巡邏。
公安邊防部隊是國家部署在邊境沿海地區和開放口岸的武裝執法力量,擔負保衛國家主權、維護邊境沿海地區和海上安全穩定、口岸出入境秩序等重要職責,遂行邊境維穩、打擊犯罪、應急救援、邊防安保等多樣化任務。公安邊防部隊在邊境一線劃定邊防管理區,在沿海地區劃定海防工作區,在毗鄰香港、澳門陸地邊境和沿海一線地區20至50米縱深劃定邊防警戒區,在國家開放口岸設立邊防檢查站,在沿海地區部署海警部隊。近年來,對邊境地區和口岸實行常態化嚴查嚴管嚴控,防范打擊“三股勢力”、敵對分子的分裂破壞和暴力恐怖活動。集中整治海上越界捕撈活動,強化海上治安巡邏執法,嚴厲打擊海上違法犯罪活動。2011年以來,共破獲各類案件47445起,繳獲各類毒品12357千克,繳獲非法槍支125115支,查獲偷渡人員5607人次。
民兵積極參加戰備執勤、邊海防地區軍警民聯防、哨所執勤和護邊控邊等行動,常年在邊海防線上巡邏執勤。
保衛空防安全
空軍是保衛國家空防安全的主體力量,陸軍、海軍和武警部隊按照中央軍委的指示擔負部分空防任務。平時,國家防空實行空軍—軍區空軍—防空部隊指揮體制,空軍根據中央軍委意圖對擔負防空任務的各種防空力量實施統一指揮。中國空防體系由偵察監視、指揮控制、空中防御、地面防空、綜合保障和人民防空六大系統組成。中國已建成集偵察預警、抗擊、反擊和防護於一體的空防力量體系,具有以各種對空探測雷達和預警機為主體,以技術偵察、電子對抗偵察為補充的空情獲取手段﹔以殲擊機、殲擊轟炸機、地空導彈、高炮部隊為主體,以陸軍防空兵、民兵預備役防空力量和人民防空力量為補充的抗擊手段﹔以各種防護工程和防護力量為主體,以專業技術防護力量為補充的綜合防護手段。
空軍日常防空基本活動,主要是組織偵察預警力量,監視國家領空及周邊地區空中動態,隨時掌握各種空中安全威脅﹔組織各級指揮機構,保持以首都為核心、以邊境沿海一線為重點的常態化戰備值班,隨時指揮各種空防力量行動﹔組織日常防空戰斗值班兵力,進行海上空域警巡、邊境反偵察和境內查証處置異常不明空情﹔組織航空管制系統,監控飛行活動,維護空中秩序,保障飛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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