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8點15分,武漢開發區管委會紀工委書記柴文圻,自己開著車進入辦公樓的地下停車庫。他走下車,笑著對記者說:“沒有專職司機、公車了,我都是開自己的車上下班。”
與柴文圻一樣,武漢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彭緒寧、李林、竇智等副局級干部,都是開著自家車上下班和外出公務。
今年4月份,武漢開發區實施新一輪公務用車改革,區內除了少量必要的工程現場管理及執法車保留外,所屬街道、直屬公司等單位的公務車取消,區內六大新城、三個街道辦、三家直屬公司的處級、科級等干部沒有公務用車,至此,武漢開發區成為武漢率先全面完成公務車改革的城區。
武漢開發區公車改革在全市起步最早。2004年,開發區機關先行車改,當年取消公務用車60多輛,29名專職司機轉崗分流,副局級干部全部取消公車和專配司機,當年節省費用400余萬元。加上本次“深化”車改,共取消公車100輛。
據開發區機關服務中心綜合測算,一輛公務車的年運行成本在3萬元左右,一名專職司機的綜合費用更高,全面推行車改后,給工作人員按級別發放一定的交通補貼,公務交通總體費用一年可節省55%。
“遇到大型公務接待時,開發區管委會就找汽車租賃公司租借接待用車,職工通勤車租用社會車輛,實行有償使用,不養車,不養人。”柴文圻表示,公車削減也不能影響正常工作,工作人員自己買車,不能挂開發區公車的車牌。開發區制定了嚴格規定,在市行政轄區內履行公務,一律不報銷交通費,不得以費用高、不會駕車、路程遠等理由,影響正常工作或公務,不得利用職權向其他單位借用、強要車輛或索要、報銷各種支出費用等,如違反規定,將扣發交通補貼並嚴肅處理。
鏈接:1993年開始,我國公車改革試點,經歷三波浪潮,2004年前后出現全國性公車改革高峰。上海、廣東等地公車改革,節省大筆開支。(記者左洋 通訊員吳暉)
(來源:武漢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