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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城鎮化存五大誤讀

姚冬琴

2013年04月16日02:05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手機看新聞

  被誤讀的城鎮化

  專訪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姚冬琴|北京報道

  當全中國都在說“城鎮化”的時候,大家說的“城鎮化”是一回事嗎?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指出,中央政策已明確,城鎮化就是農村人口向城鎮逐步轉移的過程,就是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更多的農村地區和人口的過程。

  但是,很多人擔心,城市管理者可能更願意把精力放在對現有城鎮戶籍人口的服務上,或者是願意加大對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景觀建設的投資。傳統的政績觀導致對“城鎮化”的誤解,進一步導致各地的城鎮化實踐與中央的政策思路有差距。

  2012年,全國總人口13.54億﹔城鎮戶籍人口(非農業人口)4.78億,佔35.29%,農村戶籍人口(農業人口)8.76億﹔按居住地劃分,城鎮常住人口7.12億,佔52.6%(即城鎮化率)。而在這7.12億人中,農民工人數在2.5億以上。

  7億多人生活在城裡,中國的城鎮化速度是世界上最快的,城鎮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經歷過的。因為在拉動內需方面的重要作用,城鎮化將成為推動經濟改革的重要方向。但對城鎮化的誤讀,無疑將影響城鎮化的最優進程。

  日前,李鐵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採訪時指出了城鎮化存在五大誤讀:城鎮化就是城市化,城鎮化就是土地城鎮化,城鎮化就意味著投資建設,城鎮化就是城市現代化,城鎮化就是提升戶籍居民生活福利。

  在李鐵看來,人們並不是不明白中國城鎮化的真正內涵,而是被城鎮化背后涉及到的利益再分配綁住了手腳。

  城鎮化≠城市化

  聚焦於各類大中城市和城市群,是對城鎮化的誤讀,中國應該走一條適合國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道路。

  在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過程中,有兩個陷入分歧或者有時被混淆的概念:城鎮化,還是城市化?

  從事宏觀經濟研究的政策專家和學者們,大多願意使用“城市化”的概念。一方面是因為國際上沒有城鎮化的說法,另一方面是希望未來我國的城鎮化道路聚焦於各類大中城市和城市群。

  而從事農村政策研究的部門和一些領導同志,根據我國的國情,傾向於採用“城鎮化”的提法。

  中國現在有7.1億城鎮人口,可是我們隻有658個城市,另外還有近兩萬個建制鎮,建制鎮平均人口1萬多。按照國際上一般對城市的認定,我們所有的建制鎮的鎮區都可以叫做城市。可是在中國,建制鎮的統計范疇是屬於農村,隸屬於城市的管轄。如果我們提出“城市化”,在中國這種國情下,各級城市政府會以此為借口,排斥農民工,同時,他們會利用自己管理上的優勢權力,使得生產要素走向更多地向城市傾斜,把自己的城市越做越大。

  “城鎮化”,這是目前中央既定政策的提法。我國已經有近2萬個小城鎮,把城鎮化的矛盾分解到小城鎮,會把不穩定因素降到最低。其次,在中國國情下,鎮代表著一部分農村人口就地就近的轉移,這也是我們重要的目標。

  但是,大城市也必須要承擔農民工進城的公共服務問題。在尊重農民自願選擇的前提下,各類城市都應該積極接納農民轉移,走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道路。

  城鎮化≠土地城鎮化

  在各地政府過度依賴“土地財政”的情況下,大量農村土地被低價征收。但實際上,城市在吸納農村土地的同時,應當同步做好失地農民的市民化問題。

  2000—2010年,全國城鎮建成區面積擴張了64.45%,而城鎮人口增長速度隻有45.9%。土地的城鎮化速度,要遠快於人的城鎮化速度。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市通過低價征用農村的耕地或者集體建設用地資源,獲取了大量的資金,解決了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說,城市如今在形態上已經向現代化邁進,農村的土地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如果從某個城市或某個村庄的角度看,低價征收農民土地肯定是帶有一定的剝奪性質。但從全局上看,中國特殊的土地征用制度,對於促進大量非農人口增加,提高農民收入,發揮中國國際競爭力等方面也起到了重大作用。中國每年有1000多萬農民進城從事非農就業,總共有2.5億農民從事非農產業,農民收入的近一半來自非農就業。各個地方政府在招商的時候,工業土地基本是零地價或負地價,這也是建立在現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上的。

  但土地征用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一些城市政府在推進城市發展和建設中,土地粗放型使用,甚至不惜大量佔用耕地,進行城市的擴張。目前城市人均建設用地133平方米,超過國家規定的80~120平方米的標准。

  另外,盡管有2.5億農民進城從事非農產業,但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重要戰略目標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實現。

  各類城市隻歡迎農民工來就業打工,而不歡迎他們定居落戶,這是一個普遍存在的事實。為了降低城市發展成本,剝奪農民工帶來的廉價勞動力已經成了城市非常正常的選擇,而為農民工提供與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則被排斥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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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蘇楠、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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