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05日14:22 來源:新華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立德】
“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
——《在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等文中引用
■ 解讀
標准是一面鏡子。標准高一點、要求嚴一點,鏡子的“分辨率”就會高一些,那些“不是問題的問題”才能纖毫畢現。無論是在教育實踐活動中,還是在平時的工作中,標准決定質量,有什麼樣的標准,就有什麼樣的質量。正因此,習近平同志才強調,“較高的工作標准是一種動力”。有了高的標准,大家就會用這樣的標准要求自己﹔而一旦放鬆了標准,就容易一瀉千裡。正如習近平同志所引用的這句古語所言,確立什麼樣的標准,決定著有什麼樣的成效。多年來,針對改進作風,各種文件、各項制度,不可謂少,但為什麼“四風”仍然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呢?原因還是在標准不高、執行不嚴。所以,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必須堅持高標准、嚴要求,才能“夫惟病病,是以不病”——因為注意防治疾病,才能做到不生病。
■ 原典
古人有雲:非知之難,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終實難。是以暴亂之君,非獨明於惡路﹔聖哲之主,非獨見於善途。良由大道遠而難遵,邪徑近而易踐。小人俯從其易,不得力行其難,故禍敗及之。君子勞處其難,不能力居其易,故福慶流之。……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
——﹝唐﹞李世民《帝范》
■ 釋義
《帝范》是唐太宗李世民自撰的一部論述為君之道的政治文獻,成書於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李世民告訴太子李治:“飭躬闡政之道,皆在其中,朕一旦不諱,更無所言。”不諱:死亡的婉詞。書中,唐太宗對為政者的個人修養、選任和統御下屬的學問,乃至經濟、民生、教育、軍事等事務都做了頗有見地的闡述。“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意為:以上等作為標准,隻能收到中等的效果﹔以中等作為標准,隻能收到下等的效果。《四庫全書》本文下釋為:“孔子曰:取法於天而則之,斯為其上。顏、孟取法於孔子而近之,才得其中。后儒取於顏、孟而遠之,則為其下矣。既為其下,何足法乎?為儒者當取法孔子、顏子、孟子,為君者當取法於堯、舜、文王。”南宋文學批評家嚴羽在《滄浪詩話》中也有類似的闡述:“學其上,僅得其中﹔學其中,斯為下矣。”可見,無論立事還是治學,一定要放寬視野,高定標准,這樣才能實現預期目標。
“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等文中引用
■ 解讀
領導干部從走上崗位的第一天起,就面臨著公與私的考驗。在習近平同志看來,“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領導干部手中掌握著公權力,掌管著公共資源,公私分明、秉公用權,是起碼的政治道德和為政操守。隻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有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事業觀。在此之上,習近平同志給領導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強調,領導干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隻有這樣,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我們常說,中國共產黨執政,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歷史和人民為什麼選擇了我們黨?就是因為在90多年的風雨歷程中,我們謀求的不是黨的私利,不是黨員干部的特殊利益,而是“把人民群眾的公共利益,擺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這是極其朴素的真理。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手中掌握權力的領導干部,更要時刻自省自警:熱衷追逐個人利益或小集團利益,怎能兌現黨對人民群眾的庄嚴承諾?又如何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支持?
■ 原典
仲弓曰:“焉知賢才而舉之?”子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便見仲弓與聖人用心之大小。推此義,則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
——﹝北宋﹞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卷第十一》
■ 釋義
《二程集》是北宋思想家程顥、程頤兄弟一生傳道講學言論的結集。二人同為北宋理學的奠基者,故世稱“二程”。上面這段話是二程對《論語•子路》的解釋。原文為:“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說的是魯國的仲弓做了季氏的家臣,向孔子請教怎樣管理政事。孔子告訴他:“先責成手下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吏,讓他們各負其責,寬恕他們的小過錯,選拔賢才來任職。”仲弓又問:“怎樣發現並選拔賢才呢?”孔子說:“選拔你所知道的。至於你不知道的賢才,別人難道還會埋沒他們嗎?”對此,二程作了如下評語:“推此義,則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隻在公私之間爾。”二程的學說被稱作“身心之學”或“心性之學”,主張“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在他們看來,當政者是否具有公心,關乎國家興亡。有了公心,可以使國家興盛﹔沒有公心,一切從私心出發,會使國家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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