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2月15日電 近日,《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人民日報官方微信賬號對其中15個突出亮點、7個主要任務進行了總結。
十五個突出亮點包括: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建立違法犯罪記錄與信用、相關職業准入等挂鉤制度。
第二、健全同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高效順暢的海外追逃追贓、遣返引渡工作機制,等等。
第三、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証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証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挂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証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証。
第四、改革內地往來港澳邊檢查驗模式,提高通關效率。向縣級公安機關下放出入境証件受理審批權限。健全完善統一規范、靈活務實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
第五、改革駕駛人培訓考試,推行駕駛人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等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改革,全面實施省內異地驗車,逐步推行跨省異地驗車。加快建立跨省異地處理交通違法和繳納罰款制度。
第六、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
第七、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細化量化裁量標准。深化執法公開,落實執法告知制度。
第八、圍繞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適應証據裁判規則要求的証據收集工作機制,完善嚴格實施非法証據排除規則和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和對違法犯罪嫌疑人辯解、申訴、控告認真審查、及時處理機制,完善偵查階段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工作制度。
第九、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程序,實行涉案財物集中管理。
第十、完善執法責任制,健全執法過錯糾正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
第十一、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等等。
第十二、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按照職位類別和職務序列,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
第十三、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第十四、完善人民警察撫恤優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風險保障制度。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
第十五、規范警務輔助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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