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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負責人:逐步實現所有刑事案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015年02月15日17:10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2月15日電 《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和相關改革方案,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日前,公安部負責人就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如何進一步規范公安執法行為,保証嚴格公正執法?

答:經過多年不懈努力,公安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不斷提升。但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安執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甚至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問題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這次改革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和可能影響執法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從完善執法辦案制度、執法司法銜接機制、執法責任制和人權保障制度四個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努力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朝著建設法治公安的目標前進。

這些改革措施,更加注重証據意識,適應証據裁判規則要求,完善証據收集工作機制和非法証據排除規則﹔更加注重人權保障,強調懲罰犯罪與保護人權並重﹔更加注重責任落實,探索建立主辦偵查員制度,落實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更加注重監督制約,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拓寬外部監督渠道。特別是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防范冤假錯案問題,立足偵查階段,作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制度設計:在受立案環節,完善立案審查制,探索實行受案立案分離和立案歸口管理制度﹔在訊問環節,嚴重刑事案件都要全程錄音錄像,逐步實現所有刑事案件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對刑訊逼供和非法取証的源頭預防﹔在証據環節,嚴格實行非法証據排除規則,既要收集有罪、罪重証據,又要收集無罪、罪輕証據﹔在責任環節,建立執法責任清單制度,將執法職責細化分解到每個執法單位、崗位,明確辦案、審核、審批責任,強化責任追究,打造覆蓋執法辦案全過程、全環節的責任鏈條。

(責編:尹深、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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