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與於正
中新網12月25日電今日下午,瓊瑤起訴於正等侵害著作權案將在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稱北京三中院)開庭宣判。這場持續8個多月的“維權之戰”也將告一段落。
4月15日,瓊瑤發表長微博舉報於正編劇的《宮鎖連城》抄襲其著作《梅花烙》。隨著事件發酵,5月28日,瓊瑤對於正等5方提起訴訟,正式走上法律維權道路,引來極大關注。12月5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后,國內109位編劇簽署聯合聲明,聲援瓊瑤,呼吁保護原創,並稱“拭目以待法律對此做出公正的判決”,而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話題也成為近期熱點。這說明,該案已牽動了各界神經。隨著判決結果的公布,於正的行為是否屬於抄襲,涉抄襲劇目會受到怎樣的處罰等三大疑問將獲得解答。
疑問一:《梅花烙》劇本著作權是否屬於瓊瑤?
在瓊瑤起訴於正等侵害著作權案12月5日的庭審中,包括於正在內的五名被告都在答辯和質証環節就著作權一事向瓊瑤方面提出質疑,認為瓊瑤並非《梅花烙》編劇,因電視劇的編劇署名為林久愉,而且《梅花烙》版權是今年林久愉才轉讓給瓊瑤的﹔更為關鍵的是,92年《梅花烙》瓊瑤並未做著作權登記。
瓊瑤律師對此反駁,並遞交林久愉的聲明,但繼續遭被告方面質疑。
今日判決的公布后,《梅花烙》劇本著作權歸屬的問題將隨之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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