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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薄熙來案庭審記錄【7】

2013年08月27日08:49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庭審現場7】

審判長:在對本組証據質証之前,本庭再次提醒控辯雙方注意,對証據的質証要緊緊圍繞合法性、真實性,以及與待証事實的關聯性發表意見,相關的辯論和辯解意見需要在法庭辯論階段充分發表。

審判長:被告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証據是否有異議?

被告人:對這些事我沒有意見,這些証據和我都無關,我都不知情。

審判長:辯護人是否有異議?

辯護人:請問公訴人是否全部出示完畢?

公訴人:關於貪污部分全部出示完畢。

辯護人:這些証據被告人薄熙來已陳述,他是全然不知情的。第二,關於這些証據本身我們沒什麼意見,意見就一條,李某某的証人証言有這樣一段話,他說:我知道大連打過來的錢都不是趙某某本人的,日后人家要錢的話肯定得如數還給人家,趙某某也跟我說了這個意思,這150萬就是我欠趙某某的錢,這些年他一直找我要,如果追回來我就趕緊還給他。這些錢開始一直存在公司的賬戶上,2004年時候我把其中150萬借給我的朋友謝某某,借錢的事開始趙某某不知道,后來借出去后沒有收回來,趙某某知道后很生氣。這段証言說明趙某某是通過李某某的公司收的錢,轉到李某某的公司,然后他又取的現。現在認定李某某收到錢了,從公司打過來的錢他收到了,但現在趙某某首先交了30萬元的稅,剛才公訴人已經講了。李某某另外還用了150萬,筆錄於2012年6月作出,那時這些錢還沒要回來,要回來再給趙某某。因此這500萬不是趙某某全收到了,其實這150萬沒有收到。第二個意見,剛才公訴人舉出來的証據,基本都是與指控相關的,但還有其他一些証據,比如從大連市收集的証據,補充偵查的領導住宿的問題、領導活動表啊等等,所有的這些書証,我們都認為是有效的証據,等辯論時我們會引用。

審判長:對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控辯雙方的訊問、發問內容,本庭已經聽明白,並已記錄在卷,對控辯雙方爭議的事實,合議庭將綜合全案証據,在庭后研究評議,並作出決定。

審判長:現在對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犯濫用職權罪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被告人薄熙來,你可以對起訴指控的這部分事實進行陳述。如果你沒有異議也可以不陳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陳述?

被告人:需要陳述。

審判長:可以陳述。

被告人:在濫用職權罪的問題上,王立軍叛逃到美國駐成都總領館的事情,在這個過程中我是有錯誤和過失的,影響了黨和國家的聲譽,我很慚愧。我自己素質、水平不高,關鍵時候沒有能夠很冷靜地對待這件事情,又產生了嚴重的誤判,所以在王立軍叛逃的事情中,我有部分的責任,我對此感覺到很慚愧。對於起訴書指控我的這些問題,我認為出入很大。第一,我有過失,我有錯誤,我很慚愧,我也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罪與非罪是另外一個問題。第二,我在這個問題上有幾個基本點,一是我沒有徇私枉法想袒護谷開來。二是我沒有想弄虛作假,搞虛假的醫療証明和休假式治療的微博。三是我沒有想逼走王立軍,把他逼到美國去叛逃。

審判長:公訴人對被告人有沒有訊問?

公訴人:在2012年1月28日王立軍怎麼給你匯報的?

被告人:1月28日是正月初六,我剛回到重慶,那天下午他跟我說尼爾死了,說這個事有人講和谷開來有關系,這是他講的這段話。然后到了晚上他又第二次和我談了下,講了些谷開來的問題。

公訴人:有沒有提有人反映薄谷開來和被殺的尼爾伍德的關系?

被告人:我記不清了。

公訴人:談沒談,你記不清了?

被告人:談是談了,沒有說記不清,他和我談了,講了一番話,但具體內容我記不清。

公訴人:有沒有談薄谷開來涉嫌殺害尼爾伍德?

被告人:他這麼表述的,說:有人跟他反映谷開來和尼爾伍德有牽連。

公訴人:王立軍和你談完后,你和薄谷開來核實過嗎?

被告人:核實了。

公訴人:你把與谷開來核實的情況說一下。

被告人:我問谷開來你和尼爾伍德什麼關系?有人反映尼爾伍德致死你有重大嫌疑?谷開來非常暴怒,當時她說都是王立軍污蔑。我給她講,據說有幾個人都檢舉你了。谷開來說都是王立軍教給他們的,是王立軍教一句他們寫一句,都是王立軍指使的。然后谷開來還拿了一份重慶市公安局的証明,那裡面講尼爾伍德因飲酒過度心臟猝死的証明,有尼爾伍德的妻子在上面的簽字和手印,她當即拿這個東西給我看。

公訴人:她給你看的這個意見,是誰提供的?

被告人:我沒有問。

公訴人:為什麼她手裡會有這個鑒定結論?

被告人:這我不清楚。

公訴人:你與谷開來核實完,看到這個鑒定后,你做了什麼樣的判斷?

被告人:我相信了谷開來的話。是王立軍在誣陷她,因為谷開來過去對王立軍說好話,怎麼突然對王立軍就突然否定了?而且是氣急敗壞。

被告人:谷開來情節還描述的很細,是王立軍說一句他的三個徒弟寫一句,他說一句,王智、王鵬飛寫一句,最后形成了這些東西,因為他拿出了公安局的死亡証明書,我認為還是有效力的,鑒於這兩者,加上谷開來畢竟跟我是27年的夫妻,我對她的話還是相信的。

公訴人:1月29日上午發生了什麼事情?

被告人:1月29日我到了我的辦公室1號樓,我經過一晚上的考慮和思想上的沖擊,這個事對我來說來的很凶猛,在我印象中谷開來是一個文弱女子,她不可能殺人,而且她與王立軍關系極好,怎麼突然冒出這麼一個事情來?在此之前我沒有感知她與王立軍有什麼實質性的矛盾,我還覺得她對王立軍還非常信任,突然來了這個事情是怎麼回事。我個人有一種隱約的感覺,我覺得他是不是還有種別的什麼想法,甚至覺得這裡面他有個人目的,因此我當時確實心情不好,進了辦公室就是我那個1號樓。以后我就質問了王立軍。

被告人:當時召集了公安局的副局長郭維國、市委辦公廳的主任吳某某,還有什麼人我記不太清了。當時到1號樓的時候,我看到王立軍,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句話,我質問他:“你昨天跟我說有人檢舉谷開來殺人,是有人檢舉還是你授意的?”王立軍顯得很尷尬,沒有說什麼話,當時我很不冷靜,我覺得他是在給我搞兩面派,過去一直表現,對我的事情、交待的工作很熱心,但我覺得他在這個問題上耍了兩面派。我質問他核心的就是這麼一句話,是那三個人自己寫的信還是你指使他們寫的信?

公訴人:他說的那三個人是誰寫的檢舉信?

被告人:因為我質問他這個核心的話以后,他無言以對,我覺得他對我耍了兩面派,我最不能容忍這種兩面派,表面對我言聽計從,但在這些問題上他為什麼要授意別人來寫信而他自己不出面呢?頭天他跟我講,他就說有人反映五哥(他管谷開來叫五哥)與尼爾死亡的事有關,他說是有人反映,說的很柔和,第二天我再問他是你授意的,還是那些人主動的?他無言以對,這時我看出破綻,我判斷就是他授意別人的,所以我扇了他一耳光。

公訴人:你除了打了他一耳光,還說過什麼話嗎?

被告人:我只是說當時因為很生氣,我主要就是質問他這句話,同時,我也講一些氣話,但是這些氣話怎麼來確認,我想請法院根據這些証詞確認就是了。

公訴人:當時打完王立軍耳光之后為什麼又摔碎了杯子?

被告人:當時我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核心的想法王立軍這個人很不地道,因為我知道谷開來與王立軍關系很密切的,谷開來最信任的就是王立軍,千方百計的在我眼前說王立軍的好話,我覺得谷開來對王立軍是夠意思的了,但是王立軍恩將仇報反過來說谷開來殺人,我覺得王立軍道德品質上不好,不說別的更高的原則的話,做人的基本道德我認為他沒有秉持。我一直印象裡,谷開來最好的朋友就是王立軍。但是王立軍突然在1月28日說谷開來殺人,我覺得王立軍與谷開來關系這麼好,為什麼不去找谷開來說,你既然知道谷開來殺人,你為什麼自己不去勸谷開來呢?而且你為什麼還鼓動你自己的學生去告谷開來呢?所以我對這個不能接受,我非常氣憤,當時我是摔了杯子,我有這個毛病。

公訴人:當時為什麼把郭維國和吳某某叫去?

被告人:因為郭維國是公安局副局長,吳某某是市委辦公廳主任,在遇到重大問題時我不能單獨一對一的談,我不習慣單獨與人談。

公訴人:郭維國除了是公安局副局長以外,他還參與了11·15案件的最初的查辦你知道嗎?

被告人:不清楚。

公訴人:你1月29日上午召集這三個人到你辦公室是開會嗎?

被告人:談不上正式的通知開會,就是問王立軍這個事是怎麼回事。

公訴人:讓郭維國和吳某某在場的用意是什麼?

被告人:讓他倆在場沒有什麼用意,起碼讓他們見証這個事情。

公訴人:王立軍被打以后有無再次提到關於王智、王鵬飛寫辭職信的問題?

被告人:我記不清了。

公訴人:有沒有記得你要王立軍把這幾封辭職信給你送來?

被告人:這個事情有。

公訴人:你為什麼要他們的辭職信呢?

被告人:因為談話間提到,王立軍也說過,或前或后我記不清了,是以辭職信的方式檢舉谷開來的,事實上這些辭職信我並沒有看。我當時就沒有精力去看這些信。

公訴人:后來這個辭職信是吳某某送到你家裡?當時有谷開來在場,你記得嗎?

被告人:記不清了。以查証為准。

公訴人:根據案件証據顯示,這個信送到你家裡以后,谷開來要求對寫辭職信的王智、王鵬飛進行審查,這件事你記得嗎?

被告人:印象不深。以查証為准。

公訴人:后來吳某某根據你的同意和谷開來的提議審查了王智、王鵬飛,王智還因此寫了悔過書,王鵬飛沒有寫,這些事情你知道嗎?

被告人:不知道。

公訴人:証據顯示在你的家裡谷開來提出要對這兩個人進行審查,你還記得嗎?

被告人:以查証為准。

公訴人:后來王智因為寫了悔過書,沒有再對其進行審查,到2月份,谷開來又寫了份舉報王鵬飛的舉報信,說王鵬飛誣告陷害她,要求對其進行調查,這個事你記得嗎?

被告人:這個我記得。關某某是繼任王立軍做重慶市公安局長的,有一天他拿著這個信到我辦公室,然后講到谷開來要求他查這個事。

被告人:我問他這裡面有些什麼情況,關某某講到這個事情谷開來有這個要求,我給他說,你不要處理這個事情,谷開來給你提的這些要求,包括要求查王鵬飛,我跟關某某講,你不要處理這個事情,你不用去理會她。

公訴人:當時王鵬飛任什麼職務?

被告人:王鵬飛任什麼職務,其實當時我並不清楚。好像是渝北區公安局長。

公訴人:你給關某某說不要查這個事情后,過后一兩個小時你又找王鵬飛了嗎?

被告人:我沒有找王鵬飛,找關某某了。

公訴人:你把第二次找關某某的事情講一下。

被告人:王鵬飛的事情,剛才我的意見已經說清楚了,但是你現在作為公安局長,有些情況,比如說我給他提出王立軍叛逃是怎麼回事?谷開來殺人是怎麼回事?我要求關某某對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去了解一下。

公訴人:你提出這個要求后關某某對王鵬飛做了什麼樣的處理?

被告人:那我不知道。

公訴人:后來王鵬飛要參加渝北區副區長的選舉,關某某為這個事給你匯報過嗎?

被告人:關某某說王鵬飛還想做渝北區的副區長,他當時對這個事情是有疑慮的,我說先不要提,現在正在風頭上,王立軍剛剛叛逃,他是王立軍帶到重慶的王立軍的得意門生,現在沸沸揚揚,現在不要提渝北區的副區長的任命,先放一下。

公訴人:這份文件的內容中有沒有王鵬飛因什麼原因不參加這次選舉了?

被告人:我沒有印象。

公訴人:后來你為此還做了些什麼?

被告人:我記不清了,以查証為准。

公訴人:在王立軍叛逃領館后,你是什麼時間知道這個消息的?

被告人:王立軍是2月6日跑的,我是2月6日深夜12點,還是1點,還是2點,我記不清了,是2月6號和2月7號的交接點。

公訴人:聽到這個消息前,王立軍是什麼時間被免職的?

被告人:2月2號,這有記錄。

公訴人:你把免職王立軍的過程,說一下?

被告人:在1月29日,我打過王立軍一個耳光后,大約也就10分鐘就散會了,王立軍約我說想和我談一談,我那時候消氣了,就同意了,就和他在院子裡談,王立軍說書記,你不要生氣,這個事情也就是給你說一下。

他說你也別上火,死的尼爾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個事到底怎麼回事,現在也兩說著,而且,這個案子公安局也已經結案了,這個事我再和瓜媽(薄谷開來)談一談,我當時也沒有再說什麼,這個事就過去了。我記得回家以后,因為我跟谷開來講,王立軍對你是有些看法的,谷開來也沒讓,就開始跟我說王立軍的不好,我腦子裡比較亂,記不很清楚了。在這個情況下,我聯想到王立軍過去給我反映過他從警20多年,時間也長了,又打黑除惡,工作壓力較大,得罪人也多,我感覺到,他和谷開來在這個事情上也鬧得亂糟槽的,而且,他本人也提出因為身體和精力都不行了,我印象裡他說還被人打過毒針什麼東西的,谷開來也曾給我有聲有色地講過他被人打毒針、被害的事情,我當時想,一個鬧得沸沸揚揚,不好,我就確實產生過要調整工作的念頭,調整王立軍的任職是我首先想起來的。

公訴人:什麼時候召開的市委常委會?

被告人:這個很快,王立軍較早已經給我談過願意交換一下崗位,減輕一些壓力,我索性就調了,這是我的性格使然,遇到這種事,我是說辦就辦,我形成了這個想法以后就開始征求意見。

公訴人:你說的調整王立軍的職務是怎麼調整?

被告人:先后順序記不太清了,我給徐某某商量過,徐某某給我反映過王立軍在工作上有些問題。都跟徐某某談過,我也跟陳某某談過,我聽到過王立軍是有一些反映的,王立軍從警的時間較長,他自己感覺壓力比較大,身體吃不消,陳某某也表示他覺得干部交流是黨的政策,交流一下也好。

公訴人:你怎麼給陳某某說的?

被告人:王立軍當時已經是副市長,所謂的調整職務,現在大家都普遍認為是我免了他局長的職,其實是在副市長的分工裡給他調整工作。

公訴人:局長他還擔任嗎?

被告人:不擔任,要免去他的公安局長職務的。

公訴人:陳某某有沒有提醒你免他公安局長要向公安部提意見的程序?

被告人:提到過,說免去他公安局長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有這麼個程序,我說同意按程序辦,陳某某說咱有特殊情況,也可以積極工作。

公訴人:陳某某說的特殊情況是什麼意思?

被告人:我跟陳某某講,現在王立軍的事情,他自己提出來身體有病有壓力,而且從警這麼多年,打黑除惡也有壓力。

審判長:現在休庭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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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唐述權、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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