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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發表2012年中國人權進展白皮書(全文)【4】

2013年05月14日11:0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廣泛開展針對特殊群體的公共文化服務,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老年人、未成年人、低收入人群、殘障人群文化權益的保障。實施中國少兒歌曲推廣計劃,舉辦中國少年兒童合唱節、中國老年合唱節等活動。2010年5月,國家圖書館少年兒童館暨少兒數字圖書館正式開放。2012年,“中國盲人數字圖書館”和“中國殘疾人數字圖書館”為超過百萬的殘疾人提供無障礙圖書、講座、音樂等文化服務。實施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計劃,已建設鄉鎮、街道、社區等各級站點28612個,重點向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提供服務。2011年,國家有關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見》,提出了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支撐,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企業共建、社會參與”的農民工文化工作機制的總體思路。從2010年開始,文化部積極開展全國文化志願者邊疆行活動,3年來共有20多個內地省(市)和單位組成50多支志願團,招募2000多名文化志願者,先后為12個邊疆民族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織文藝演出450多場,業務培訓2000多學時,文化展覽600多天,惠及數十萬人次。推動電視節目加配字幕和手語,利用互聯網對重大活動開展文字視頻無障礙網上直播服務,惠及聽障人群達7萬多人次。2012年,文化部聯合中央文明辦印發了《關於廣泛開展基層文化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提出重點依托公共文化設施,文化惠民工程,重要節日紀念日和內地對口支援工作,廣泛開展文化志願服務活動。

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得到切實保障。中國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從保障人權的高度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在《宗教事務條例》的基礎上,國家宗教事務局已先后制定實施9個配套部門規章。政府積極推進宗教領域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權力。2012年,取消宗教事務方面的行政審批項目3項,調整3項,修改《宗教事務方面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細則》。繼續幫助全國性宗教團體和宗教院校改善辦公辦學條件。妥善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基本實現應保盡保。依法處理傷害信教群眾宗教感情的事件,妥善處理城市建設中涉及拆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房產的問題。重視保護宗教文物和優秀宗教文化的傳承。目前,中國有宗教教職人員約36萬人,依法登記並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達到14萬處,基本滿足了信教群眾的需求﹔宗教團體已達5500個,各宗教的教務活動有序開展﹔經批准恢復和建立的各類宗教院校已達97所,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宗教院校教育體系。支持宗教經典、宗教類期刊等宗教出版物依法印制流通。截至2012年,中國《聖經》印刷數量達1億多冊,成為世界上印刷《聖經》最多的國家之一。支持宗教界開展宗教交流。2011年10月在湖南舉辦國際道教論壇,2012年4月在香港舉辦第3屆世界佛教論壇。

切實保障少數民族文化權益。國家編制實施《少數民族事業“十二五”規劃》。中國55個少數民族有515個代表性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少數民族524人成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5個少數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先后建立。18個少數民族項目入選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和“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到2012年5月,民族自治地方有廣播電台73座,節目441套,民族語節目105個﹔電視台90座,節目489套,民族語節目100個。截至2011年底,出版23個文種的少數民族文字圖書。有84種民族文字報紙,223種民族文字期刊。全國民族自治地方有各類文化機構50834個,其中包括圖書館653個,文化館784個,文化站8153個,博物館385個。國家舉辦全國少數民族文藝匯演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5.1億元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保護與發展項目,在全國28個省區市600個村寨開展試點。少數民族語言受到特殊保護。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地方廣播電台每天用21種少數民族語言進行播音。全國共有1萬多所學校使用21個民族的29種文字開展雙語教學,在校生達600多萬人。2011年編譯出版的民族語言教材達3665種,總印數達4703萬多冊。

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取得重要進展。201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保存、傳承與傳播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為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供了法律保障。2011年,國家完成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近77萬處。國務院公布6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計2352處,歷史名城119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350個﹔公布三批1219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文化部命名四批1986個國家級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設立15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到2012年底,中國有世界遺產41處,總數居世界第三。有29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7項入選“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項入選“優秀實踐名冊”。

  四、社會建設中的人權保障

近年來,中國不斷加強社會建設,切實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公民的社會保障權利、健康權利和受教育權利等獲得了更好保障。在社會建設中,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明顯提高,教育事業迅速發展,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成效顯著,全面醫保基本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快推進,社會保持和諧穩定。

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國家制定了社會保險法,修改了工傷保險條例。中國從制度上實現了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障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目前,各項養老保險參保達到7.9億人,13075萬城鄉老年居民按月領取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04年人均每月700元提高到現在的1721元。各項醫療保險參保超過13億人,其中,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人數超過8億人。參加全國工傷保險的人數達18993萬人,比2011年增加了1297萬人,其中農民工參保人數達7173萬人。參加失業保險的人數15225萬人,比2011年增加908萬人。參加生育保險的人數15445萬人,比2011年增加1553萬人。中國全面建立了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實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辦法,總體實現了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保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有序轉移。失業保險金標准和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也已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准分別從最初的年人均20元人民幣、40元人民幣提高到2012年的240元人民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75%以上、70%以上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倍以上、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於6萬元,保障范圍由住院延伸到門診。2012年,在全面推開尿毒症、兒童白血病等8類大病保障試點的基礎上,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種大病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試點范圍,費用報銷比例最高可達90%。

公民獲取社會救助的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在低保救助方面,國家先后出台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城鄉低保補助資金875億元,比2011年增長16.8%。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2142.5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341萬人﹔城市、農村平均低保標准分別為每人每月330元、每人每年2068元,較2010年分別增長31.5%和47.3%。全國共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545.9萬人,平均供養標准為集中供養年人均4061元,分散供養年人均3008元,較2010年分別增長37.6%和43.1%。在自然災害救助方面,全面落實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和《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頒布了《關於加強自然災害社會心理援助工作的指導意見》。2012年,安排下撥中央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補助資金116億元,比2011年增長34.3%,救助受災群眾7800萬人次,有效保証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在醫療救助方面,國家制定了《關於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意見》,並在全國273個試點地區開展試點工作。2012年,全國醫療救助人次9134萬,支出資金221億元。在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方面,國家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開展了“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專項行動。截至2012年,全國共有救助機構(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1788個。2010-2011年,全國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128709人次。

公民的健康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中國已建立起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體系,包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截至2012年底,全國醫療衛生機構達95萬個(所),衛生技術人員668.6萬人。執業(助理)醫師261.9萬人,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1.92人。注冊護士250.0萬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1.83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573萬張,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4.19張。2010年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4.8歲。個人現金衛生支出由2002年的57.7%下降到2011年的34.8%。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中國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准從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2年的25元。國家免費向全體居民提供10類41項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1年,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總體達到90%以上,全國住院分娩率達到98.7%。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精神衛生法,依法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發展精神衛生事業,保障患者病有所醫,促進公民心理健康。制定了《中國慢性病防治工作規劃(2012-2015年)》等一系列慢性病防控政策性文件和慢性病防治指南。艾滋病、結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麻風病、瘧疾等重大及重點傳染病患者獲得免費藥物治療。率先在全球83個絲虫病流行國家和地區中消除了絲虫病。2010年以來,國家安排中央投資530.4億元,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012年,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91.2萬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17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2.5萬個,鄉鎮衛生院3.7萬所,村衛生室65.3萬個,共有123.4萬張床位。國家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2009-2011年,1100余家城市三級醫院支援了955個縣級醫院,中西部地區城市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每年支援3600多所鄉鎮衛生院。截至2012年底,基本藥物制度實現基層全覆蓋,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並向村衛生室和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延伸。

公民受教育權利進一步得到保障。出台《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2010年以來,政府教育投入快速增長。全國公共財政教育支出從2010年的12550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21165億元。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資金達2465億元。國家相繼實施了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項目。國家建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實現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階段各個階段全覆蓋,每年資助資金近1000億元,資助學生近8000萬人次。到2012年,約有1.2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1300多萬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享受生活補助。國家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到2012年底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191億元,惠及近3000萬學生。2010年以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297億元支持上萬所學校新建或改造學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全國所有的縣均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到100%,惠及1.6億學生。2012年,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1.8%,15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年以上,超過世界平均水平﹔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85%,與發達國家平均水平持平﹔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30%,在學總規模達到3325.21萬人,位居世界第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人數達到922萬,錄取人數達到691萬,全國平均錄取率達到75%﹔全國共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3.99萬所,在校生達3911.01萬人。全國現有1393.87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城市接受義務教育,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9.7%,其中80.2%在公辦學校就讀。民族地方已形成從幼兒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教育體系,少數民族人口的受教育年限顯著提高。到2012年底,全國各級各類學校中少數民族在校學生總數為2384.48萬人,佔學生總數的9.27%。義務教育學校少數民族在校生數達到1515.46萬人,普通中學少數民族在校生佔全國普通中學在校生總數的9.39%,普通小學少數民族在校生佔全國普通小學在校生總數的10.7%。

婦女兒童權利得到更好保障。2010年以來,國家不斷完善保障婦女兒童權利的法律政策。新修改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以及新制定的社會保險法,重視提高婦女參政比例、推進生育保險以及為女職工創造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專門增加了“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和“保障兒童優先發展”兩個專節。2011年,中國政府頒布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進一步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中國反對拐賣婦女兒童行動計劃(2008-2012年)》和《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實施,進一步加大了對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的司法保護力度。婦女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婦女人均預期壽命進一步延長。2010年婦女平均預期壽命達到77.37歲,比男性高4.99歲,比2000年提高4.04歲。就業規模進一步擴大。2011年全國城鄉婦女就業人數達到35153萬人,全社會就業人員中女性比重始終保持在46%左右。婦女享有社會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率達到95%。婦女參政水平不斷提高,社會參與意識進一步增強。截至2011年底,全國省、市、縣政府領導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比例分別達到83.9%、86.5%和89.8%。兒童健康狀況持續改善。嬰兒死亡率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持續下降,2012年,嬰兒死亡率為10.3?,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為13.2?,提前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免費接種疫苗的種類已從5苗預防7種疾病擴大到14苗預防15種疾病。兒童受教育權利得到了充分保障。2011年,學前三年毛入學率、小學學齡兒童淨入學率、初中階段毛入學率分別達到62.3%、99.8%和100.1%,流動兒童、殘疾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得到基本保障。孤兒、貧困家庭兒童、流浪兒童、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等弱勢兒童群體各項權利基本得到保障,並得到更多的關懷和救助。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不斷完善。2010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中央財政安排的“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資金總量比“十一五”增長近4倍。2012年,在全國2794個區縣開展社區康復,通過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760.2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1.5萬名殘疾兒童得到國家和地方各級學前教育資助﹔為29.9萬人次城鎮殘疾人提供職業培訓﹔資助14.1萬戶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各級法律援助和救助機構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近10萬人次﹔239.1萬和36.3萬符合條件的城鄉殘疾人分別享受到穩定的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為55.4萬殘疾人發放了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截至2012年底,城鄉1070.5萬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殘疾人低保家庭救助水平得到提高﹔280.9萬城鎮殘疾職工參加了各類社會保險。全國已建立殘疾人寄宿制托養服務機構和日間照料機構7275個,以機構和居家托養等多種形式為74.7萬名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開展殘疾人文化周、健身周、“殘疾人文化進社區”等各項活動,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更加豐富活躍。匯集社會資源制定信息無障礙標准。開通“中國殘疾人服務網”,在資訊、就業、康復、救助等領域提供無障礙網上服務。

社會組織在促進人權事業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近年來,中國各類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和促進人權事業發展的積極作用進一步顯現。截至2012年底,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有49.2萬個,其中社會團體26.8萬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2.1萬個,基金會2961個。全國社會組織數量較2009年底的43.1萬個增長14.2%﹔其中基金會較2009年底的1843個增長60.7%。每萬人擁有社會組織數量由2009年底的3.2個提高到3.7個。全國性社團已經在152個國際組織中擔任領導職務,在25個國際組織中擔任專門委員會領導職務,在92個國際組織中擔任理事。廣大社會組織發揮其優勢,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社會管理、社會福利、慈善公益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不完全統計,全國6萬多個行業協會聯系會員2000多萬家(含個體工商戶),447364個基層老年協會覆蓋了廣大城市社區和農村,有1.1億老年人參與。4萬多個學術社團聯系專家學者500多萬人,4萬多個農村專業經濟協會聯系農戶1000多萬個,各類職業性社會組織的會員超過1億人。2012年社會組織吸引、凝聚了2500多萬名志願者活躍在公益慈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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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仝宗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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