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說法:反映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一年內竟有近1成街道辦“一把手”落馬,這個“落馬率”可謂驚人。辦案檢察官認為這個高“落馬率”主要反映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司法機關對懲治腐敗做出了高壓態勢,另一方面反映了基層政府管理存在漏洞。
據今年深圳兩會上檢方公布的數字,2012年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3件201人,同比分別上升50.9%、46.7%。上漲了50%的案發率,再導致10%的街道辦一哥“落馬率”,就不足為怪了。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檢察機關將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定“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反腐敗決心,依法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基層干部腐敗犯罪。“從我們實際辦案經驗來看,一些基層的違法人員雖然職務不高,但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由於發生在群眾身邊,與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連,因而會給群眾造成最直接的傷害。反腐工作要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切入點。”
反貪預防工作同等重要
另一方面,高“落馬率”也反映了基層政府管理存在漏洞。因此,檢察機關也一直在強調,要把反腐預防工作、“建立和完善不能貪、不敢貪的反腐機制”放到與查辦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一位反貪局工作人員說,一個干部走到貪污這一步,其中有太多難以說清楚的因素。“我們工作要求是做一次回訪,建立一次制度,在辦案中發現,不是個人有多貪婪,確實是整個大環境在制度設計和監管方面,給個人賦予的權力太大,給了個人貪污腐敗的機會。”
據悉,近年來群眾舉報已經成為深圳反貪辦案的主要線索來源。深圳檢察機關也建立了“線索評估機制”“獎勵舉報人機制”等一系列制度來保証線索流轉和運行。(記者 王納)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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