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層檢察院的辦案人員認為,深層次原因體現在一些權力配置不合理、權利監督和約束機制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不合理等多項制度層面。
相關專家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我國經濟體制正處在轉型過程中,各種社會矛盾交織在一起,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廉政機制、調控手段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使青年干部職務犯罪的誘發力增大。
同時,目前青年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中也存在問題。許多地方在干部年輕化問題上一刀切,使年輕與學歷成為基層提拔干部的“硬件”,而工作踏實、作風民主、清正廉潔等則被視為可有可無的“軟件”。
一些從事組織工作的干部分析,部分青年干部存在“投機取巧心理”,認為工作做得好不如吃喝應酬、拉關系跑門路。還有一些青年干部在仕途不順、工作辛苦時就想方設法從經濟上“找平衡”,以為社會氛圍使然,結果卻葬送了自己的光明前景。
“青年干部職務犯罪說到底是腐敗邊緣的擴大化,根源還是黨內的腐敗問題,最終的解決還是要靠深化改革。”
宋寒鬆等檢法干部建議,將預防機制建設納入法制軌道,堵塞現行監督體制和立法上的漏洞,按照廉政機制建設和廉政文化的需要,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實現對權力監督制約過程的法律化、制度化。
喬新生建議,適當嘗試建立青年干部任用財產申報制度,凡是未申報財產或者不如實申報財產的,不得提拔任用﹔同時,強化關鍵崗位的青年干部任期審計制度,凡是審計存在問題或者不主動接受審計的,組織部門可調換或免職。
此外,基層檢察院的檢察官表示,在完善監管制度的基礎上,應該強化青年干部預防職務犯罪的教育。鄧興國反映,一些青年干部對5000元職務犯罪的底線認識模糊,對職務犯罪沒有清晰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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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書(節選)———肖明輝的心理自白
我這次犯下的罪行是嚴重的,背棄了信仰,背叛了組織和人民,背離了一個公務人員應恪守的基本准則,辜負了組織的苦心培養,也辜負了領導的信任和師長們的期待。我的罪行產生的影響是惡劣的,在干部隊伍特別是青年引進人才隊伍中造成不良效應。我深知罪孽深重,無地自容。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根源有三個:
一是信仰缺失,信念不堅定。我出生於一個工人家庭,接受的都是傳統教育,也立志長大后做一個好人,清清白白。工作后,身邊也確實存在較多暴富的建筑商,我見証了工程行業的高利潤,我就錯誤地將違背法律和紀律的潛規則當成了主流。我迷失了,做了思想的懦夫,屈從於這股風潮,走入歧途,干起了所謂的“見者有份”的勾當。
二是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扭曲。從小我養成了過度自信、自傲的心理,總是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應該什麼都比別人強,攀比心理極為嚴重,整天做著“人上人”的夢。來到洋浦工作后,我覺得放棄北京的生活來洋浦奮斗不值得。為了彌補自己心中的不平衡,我伸出了罪惡的手,接過了他們送來的好處費。現在回頭想想,當時的自己是何等不理智,何等愚蠢。
三是僥幸心理作祟。對方找到我時,反復勸說我“做一件事,冒一次險,得一生富”,本就心動的我很快就被打動了。現在看來,是多麼荒唐可笑“人在做,天在看”,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我現在身陷囹圄,也是罪有應得。
在幾個月的看守所生活中,我深刻反省了自己犯下的罪行,羞愧萬分,追悔不已。在之后的改造中,我將從靈魂深處洗滌自身的罪惡和邪念。我也請組織給我一個機會,現身說法,給洋浦干部特別是青年引進人才一個警示,願他們從我的身上汲取教訓,謹言慎行。人生就像攀岩,往上很難很辛苦,但一鬆手就會跌下山崖。成就人生很難,而毀掉則不費吹灰之力。(記者傅勇濤採寫)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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