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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元“好處費”撂倒80后高學歷副局長【2】

2013年04月12日10:19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缺乏監管“杰出青年”走上“錢途”

  短短6年間,肖明輝先后出色地完成了環境監測站、洋浦中學、洋浦中心醫院等多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及籌備工作,深受同事好評和領導器重,頭頂“杰出青年”“五四青年”的耀眼“光環”。緣何原本前程似錦的青年干部,卻走上了腐敗的不歸路?

  在知情人士看來,肖明輝的成長歷程堪稱“火箭速度”。“個人能力突出,又是清華的碩士畢業生,他迅速受到重用,不到兩年就成為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副局長。但是,他心理成熟程度和相關監督力量卻沒有及時跟進,導致他走入歧途。”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的一位知情人士說。

  “雖然身為規劃局副局長,但在造價高達5億元的項目中,肖明輝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由他一人‘既負責合同文件起草,又負責中標企業的選擇’,難免缺乏制衡監督力量。”在此案一審審判長伍柄霖看來,對工程招標領域“一把手”的監管缺失,使肖明輝才敢公然索要好處費,並非法收受財物逾1600萬元。

  官職越升越高的同時,肖明輝對於金錢的渴望卻一天比一天強烈。法庭審理認定,正是在肖明輝的授意之下,張某將部分“好處費”以現金、存款、鋪面的形式轉給肖明輝以掩人耳目。同時,肖明輝也為了哥們情意,對張成梁等人借助自己權勢大肆斂財的行為熟視無睹。

  對於此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認為,一個原本優秀的青年干部幾年內迅速滑坡,從外部環境上看,是一些不健康的官場文化影響了官員個體﹔從個人角度看,則是青年人閱歷尚淺、急於求成,導致其為了“小集團利益”而放棄了個人原則。

  完善約束機制 防止年輕干部貪腐

  2008年10月中旬,肖明輝被評為海南省第九屆十大“杰出青年”,先進材料所稱的“肖明輝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以集體利益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與該案形成了極大反差。

  近年來,各地加大了年輕干部的選拔任用,一大批35歲左右年富力強的年輕干部走上領導崗位,表現出卓越才能。然而,像肖明輝這般借權斂財的年輕干部也絕非個案。據海口市檢察院統計,近5年時間,查辦40歲以下的年輕干部職務犯罪166人,佔立案總人數的38.5%,且呈現涉案金額大,大案、要案多等特點。

  “與一般的職務犯罪不同,年輕人的作案手段形式多樣且較為隱蔽不易被發現。”海口市檢察院檢察官郭艷華說,這些當事人的學歷大多是本科或研究生,作案手段更加“智能化”,截留貨款、公款私存、虛填報銷單等許多新作案方法層出不窮。

  對此,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干部“年輕化”不能等同於“高學歷”“能力強”,寬鬆的成長環境也不意味著放鬆對其監督和鞭策。伍柄霖說:“作為高學歷官員,肖明輝的專業角色顯得無可替代,這也是其手握多項重權的主要原因。但是,將投資決策、資金使用的權限集中於一人之手,難免過度強化個人意志,加大干部腐敗風險。”

  海南省公共關系協會秘書長代紅也認為,“在授予青年干部權力的同時,必須保証程序透明及監管有力。”

  “一個成熟的干部,必須經歷民意考核、基層歷練等一系列長效、完整的評價體系。從這個角度看,肖明輝的歷練之路並不完整。”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的一位官員說,年輕干部的成熟過程中,既需要有促進其向上的激勵機制,也需要相應的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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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盛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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