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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不再 特区立法权成深圳唯一特区政策优势【6】

2014年10月28日11:01    来源:南方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政策红利不再 特区立法权成深圳唯一特区政策优势

  将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特区30多年的法治建设中,成就与问题总是相随而生。在王璞看来,现在部门利益的表现是多种形式,过去是争权,争审批权、管理权,要编制。“现在部门利益反映在推责任,把条款写得冠冕堂皇,但是深入下去,一旦出现问题,抓不到责任人。”他认为,现在立法重点是防止责任不清,部门规避责任,防止部门利益法定化。而法制办也在通过探索立法项目集中起草、开好立法听证会等方式防止立法中的部门利益。

  “从中央到地方,很多有立法权的单位,都存在部门利益的问题。”马敬仁说,深圳很早就发现这一问题,并在着手解决。比如,深圳在市法制办设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处。所有政府文件、立法,都必须通过该部门规范化,避免部门利益在其中。

  2014年,作为全国首部关于人大主导立法的专门文件,深圳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推动建立“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特区立法新机制,为提升立法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无论是在1992年,还是在2014年,在两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深圳市委都给予市人大重要的支持。这份以市委名义出台的关于人大主导立法的《意见》,提出在重大改革上采取“先立法、后改革”的模式,将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使深圳推动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对人大来说,今后要提高立法的精细化和可操作性。”周荣生说,过去这些年深圳的立法,是平地起高楼,空间很大。在未来的发展中,深圳的立法则要朝精细化深度发展。

  “深圳今后的立法要注重精耕细作,注重实际和可操作性,更加注重立法的质量。”王璞建议,深圳要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香港的很多法规有很好的参照性。此外,在前海的开发开放中,法治建设大有可为。“前海有个定位就是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前海作为全新对外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深圳立法也有很大空间。”

  王璞说,深圳提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是作为未来发展的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通过立法创新最大限度创造“制度红利”,确立法治在城市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率先探路。

  正如市委书记王荣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言,深圳对法治的重视和推动,既是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实际行动,也是自身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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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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