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动北京产业结构优化,限制低端工业发展。应该限制投资的增长,特别是低端工业进入辖区。取消对下辖区县的GDP考核指标。鼓励相关区县和环北京经济圈周边城市合作建立产业园区。制定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划,规划中要提出工业企业进入近远郊区县的限制条件,鼓励辖区内区县以及建制镇服务业的发展。针对北京市庞大的消费人群,可制定下辖区县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如会议经济、老龄经济、教育经济和医疗服务以及农家乐等。
5.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所形成收益应缴纳相关税费。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进行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允许农民利用自有宅基地建设租赁性经营房屋。三是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因地制宜采取留地、留房、留物业、留股份等多种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发展。四是合理调控城市用地规模。强化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要与吸纳外来人口落户规模相挂钩。五是健全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规划管控、多元参与、利益共享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
6.合理利用价格手段调控人口生活成本。加快北京市政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形成市政公用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通过价格手段调控人口规模。要进一步完善研究提高公交地铁票价并对低收入人口进行补贴的政策措施。
7.选择有利时机,取消住房限购和限贷政策。通过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调节开发商收入,获得最大土地收益,解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对农民的补偿问题。
8.需要中央解决的配套政策。一是在中央政府层面建立协调机制,由中央政府统筹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包括北京人口调控),并制订相应的规划,统筹规划安排中央政府部门的资源。二是与中央政府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争取中央财政对户改成本、区域间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课题组 执笔人:李铁、范毅、王大伟)
北京与外来人口输出地省会城市食品价格比较
单位:元/公斤
食品 北京 石家庄 济南 郑州
大米 5.06 5.29 5.20 5.16
猪肉 27.99 28.38 35.41 28.80
花生油 20.95 20.65 21.96 22.03
鸡蛋 9.29 8.76 8.87 8.60
大白菜 2.13 1.52 2.19 2.22
(数据来源:《2012年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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