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被玩弄了感情,凭专业知识计算出毒物精确致死量,二审获刑8年;被投毒者一度病危
新京报讯 31岁“海归”女硕士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利用专业知识算出精确致死量后,将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放进可乐,让其爱慕的男子饮用,致其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近日,这名女硕士因故意杀人罪,在北京一中院二审获刑八年。
网购有毒物质意图杀人
1983年出生的被告人史丽莎,2009年时考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国。2013年5月,在海淀一家程序培训学院训练营认识了同班同学,即本案被害人乔某,并由此引发了该起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乔某心生怨恨,于2013年8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有毒物质秋水仙碱1克,意图杀害被害人乔某。2013年8月20日,史丽莎在海淀区一处公寓门口附近,将事先投放了近1克秋水仙碱的可乐提供给乔某饮用。
次日凌晨,乔某就因身体不适被送往309医院,先后被送达病重、病危通知书。几天之后,他又被紧急转往协和医院,所幸抢救成功。不过最终这起投毒案,还是造成了乔某因秋水仙碱过量,出现药物性肺损伤、肝功能异常、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
上诉称“没想杀死他”
2014年9月,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采取投毒的方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考虑她已取得谅解,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史丽莎坚持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乔某,没想要杀死他,遂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史丽莎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自己想毒死被害人,其身为重点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案发前利用网络查询出服用过量秋水仙碱会在人体内代谢成为一种剧毒物质,还根据人体体重等计算致死量,且在获知被害人已出现中毒反应后也没有积极救治,造成被害人身体严重受损的后果,因此确实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一审量刑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
近日,北京一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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