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21日電 中國政府網今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同意在北京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3年。
國務院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
國函〔2015〕81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在北京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3年。原則同意《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著力推動北京市服務業現代化和提升服務貿易發展水平,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首都特點、時代特征的體制機制,構建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服務業擴大開放基本框架,使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成為國家全方位主動開放的重要實踐,為探索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作出貢獻。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要堅持主動、漸進、可控的原則,強化試點工作頂層設計,科學規劃開放路徑,優先選取服務業發展較為成熟、市場潛力較大的重點領域先行先試,穩步擴大試點范圍,推進服務業有序開放。注重體制機制創新,加快市場准入機制和監管模式改革,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激發市場活力,建立健全服務業促進體系,帶動服務業整體轉型升級。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支持北京市開展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先行試驗一些重大的改革開放措施。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協調推進,組織開展督查和評估工作,確保《方案》各項改革開放措施落實到位。
五、試點期間,暫時調整實施相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方案》相應調整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務部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附件:1.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
國務院
2015年5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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