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蘿崗某小區
業主私挖私建藏隱患,城管部門不作為
日前,廣州市蘿崗區某小區的業主向暗訪人員反映,稱該小區業主私自開挖地下室,並侵佔公共綠地擴建私家花園等各種違法違規現象十分嚴重,導致巨大的安全隱患。為此,該小區業主曾多次向小區物管、片區城管等部門反映,卻反復被推諉,沒有做實質性的處理,導致該小區私挖、私佔現象愈演愈烈。究竟情況如何?暗訪來到了該小區進行調查。
暗訪人員在小區發現不少業主用各種材料將自家的別墅圍了起來。拿出原來這個地方的照片,照片中的花草樹木現在全都不見了。走進其中一家別墅的院子,隻見房子的四周都已經被推平,花園佔地面積起碼在700平方米以上。在該別墅的樓下透過一條小縫,可以完全見到裡面是一個地下室,等於房間多了一層。
一些業主初步統計,至少有二十余幢別墅都存在私挖地下室、侵佔公共綠地的違法現象。有業主反映,鄰居開挖地下室造成地基不穩,他們非常害怕房間會坍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所在地的規劃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另外,根據《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點規定:不增加建筑面積、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結構和變更使用性質的建筑工程才可免於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証。
小區業主李小姐(化名)說,她不下20次向當地城管部門投訴,但每次投訴要麼石沉大海,要麼只是一個簡單的答復:還要調查。就是執法人員來到這裡也只是走走過場,沒有任何的處理結果。
當天,暗訪人員隨寇女士再次來到廣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蘿崗分局聯合街執法隊。該隊副隊長廖某說,該隊屬於基層執法單位,沒有裁決、定性和執法權,一切要聽從廣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蘿崗分局城市管理監控指揮中心的指令。
暗訪人員隨后來到監控指揮中心,發現這裡的接訪中心竟然沒有一個人辦公,視頻監控中心也空無一人,而在這個有著十幾張辦公桌挂著不同職務牌號的辦公室裡,暗訪人員見到的隻有兩個辦公人員。
工作人員黃某說業主反映的小區是她的管轄范疇,但具體執法要由下面的執法隊完成,監控指揮中心只是信訪部門,不負責查案,執法隊查案更是不需要他們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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