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森林
2014年7月2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中共中央紀委對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當年12月1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再次發布消息,經查,楊森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收受禮金禮品﹔與他人通奸。
楊森林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森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