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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和一事業干部涉嫌強奸幼女 受害者為初中生已生下孩子【4】

詹托榮 沈宇波

2015年02月05日08:28  來源:人民網-福建頻道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福建政和一事業干部涉嫌強奸幼女 受害者為初中生已生下孩子

  政和財政局人員去向牌中,網爆的許姓干部為“請假”。沈宇波攝

  原標題:福建政和一事業干部涉嫌強奸幼女 受害者為初中生已生下孩子

  人民網政和2月4日電 (詹托榮 沈宇波)人民網日前接到網友爆料信息“福建政和一名13歲女生被財政局干部誘奸”,記者趕赴政和調查採訪得知,政和確有一名事業單位干部涉嫌強奸幼女,受害者是在校初中學生。

  政和為福建省南平市下轄的一個縣,位於福建北部,與浙江南部相鄰,網友爆料的“13歲女生”所在的中學在政和縣城。人民網記者2日傍晚到這所中學採訪,恰逢初中部期末考試的最后一天。

  記者向在校門口執勤的老師核實爆料信息,老師們三緘其口,避而遠之,甚至有老師還未等記者開口,便對記者說“沒有這個事,都是外面亂說的”。

  而后,記者向在校門口附近考完試准備回家的學生打聽情況,有個男生對記者說:“我們學校是有個初三女生被強奸了,前幾天到縣醫院生孩子了,聽說強奸她的是個老男人。”

  另一個男生說法是,那名初三的女生輟學在家,跟社會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當時是她一個同學把她帶到KTV,把她灌醉了,3個男的輪奸了她。后來還回來上學,一直坐在位置上,也不出去玩,肚子慢慢大出來,被我們年段長發現她懷孕了。”

  記者隨后致電“13歲女生”學校的一位老師。他承認,他們學校確實有一個初三的女學生,被校外的人強奸生下孩子,現在這個女生已經不在校,至於是否是“被財政局干部誘奸”,他也不了解,“只是有聽說”。

  另一個副校長則向記者透露,“13歲女生”是外地人,母親早逝,跟在政和打工的父親生活,家境一般,“她是屬於不愛學習的那種,經常跟社會上的青年人混在一起。”這位副校長也透露,此事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對於“已生下孩子”的說法,記者到政和縣醫院了解情況。據婦產科當班護士介紹,大概一個月前,有一個15歲的初中生在政和縣醫院生下一名男嬰,“說是被強奸的,那個人已經被抓起來了。”

  網友向記者的爆料信息還透露,強奸“13歲女生”的是政和縣財政局農改中心主任,姓許。3日,記者前往政和縣財政局了解情況,在人員去向牌中,農改中心主任姓許,並附有照片,去向是“請假”。

  而據政和縣財政局辦公室主任楊健介紹,人員去向牌中許某的身份是農改中心主任,但事實他的編制是財政局信用中心,都屬於財政局的事業單位,是內部混崗,“他大概40多歲吧。”

  “他跟我們是請事假,請到上個月底,現在也沒來上班,一直聯系不上他,我們不懂他去哪裡了。”楊健后來說,上個月中旬,許姓干部是休年假,他當時是自己到辦公室交假條的,“我們也聽說了一些,但都是聽說,具體的也不清楚。”

  記者在財政局辦公室採訪15分鐘后離開,發現人員去向牌中的“農改中心主任許某”照片不見蹤影。這就表明,在記者進辦公室採訪期間,有人將“農改中心主任許某”的照片“緊急”撤下。

  政和縣紀委2013年6月20日對外公開《政和縣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市效能交叉暗訪組對我縣察訪情況的通報》中,財政局許姓干部也在其中,存在問題和不良現象是“在玩電游戲”。

  記者也到政和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了解情況,大隊長許杰介紹說:“我們確實正在辦理一起涉嫌強奸的案件,有個事業單位干部涉嫌強奸幼女,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據透露,案發時,受害人14周歲以下。對於是否“是被同學帶出去被灌醉,后被實施強奸”,許杰對此表示:“具體細節不便對外透露,嫌疑人正在報請檢察院批捕,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了解,法律上幼女的界定是14周歲以下,與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不管是否自願均構成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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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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