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向】
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
“新形勢下,我們黨面臨著許多嚴峻挑戰,黨內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尤其是一些黨員干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黨必須警醒起來。”2012年11月15日,當選中共中央總書記當天,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會上如是說道。
一場影響深刻的反腐戰役,由此展開。
兩月后的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對反腐作出進一步部署,“要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
在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福建省紀委原副書記張大共看來,習近平的上述要求,確定了法治反腐新方向。
在《關於法治反腐的思考》一文中,張大共提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反腐,經歷了運動反腐、權力反腐、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四個時期。
他逐一分析了前三個時期的“軟肋”:運動反腐,依靠大規模的群眾運動懲治腐敗,但腐敗是個慢性病,解決起來不可能一蹴而就﹔權力反腐,容易因領導者的改變而改變,因領導者注意力的轉移而轉移﹔制度反腐,黨紀政紀大多缺少與其配套的具體規定,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強制性和約束力。
“法治反腐是制度反腐的新超越”,張大共稱,“通過制定和實施法律,限制和規范公權力行使的范圍、方式、手段、條件和程序,使公權力執掌者不能腐敗、不敢腐敗,從而達到減少和消除腐敗的目標”。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認為,反腐方向的調整,反腐戰略目標也隨之轉變。
他認為,直到十八大才首次明確提出反腐戰略目標:“建設廉潔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直在反腐,卻始終無法控制腐敗蔓延勢頭的嚴酷現實表明,敢於提出這樣一個明確具體的目標,肯定是一個極大的挑戰,難能可貴”。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對新京報記者說,國內首個反腐法治研究機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已於今年6月成立。姜明安和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中國社科院榮譽學部委員李步雲等法學泰斗,擔任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的顧問。同時擔任顧問的還有中紀委常委和最高法、最高檢的高層領導,“陣容強大,足見中央對反腐法治研究的重視”,姜明安說,設立該機構的宗旨之一就是加強反腐立法,研究反腐刑事司法政策和策略、依法反腐司法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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