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查,程孟仁在擔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個人、伙同情婦收受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
程孟仁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近期,經中共貴州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程孟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紀所得。
程孟仁簡歷:
程孟仁,男,仡佬族,1953年9月生,貴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
1983年,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縣長。1988年,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縣長。1993年9月,遵義地區行署副專員。1997年,遵義市副市長。2002年1月,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黨組副書記。2007年3月,貴州省交通廳廳長、黨組副書記。2008年3月任貴州省交通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此后歷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貴州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
2012年11月被免去程孟仁的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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