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同意司法機關對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採取強制措施。
2011年1月25日,江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有關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蒲日新等被終止江西省人大代表資格。
2012年1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曾任江西省交通廳廳長的蒲日新案進行一審宣判。蒲日新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並罰,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財產30萬元。
蒲日新簡歷:
蒲日新,男,1947年7月出生,畬族,雲南保山人,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歷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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