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因受賄罪被河南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董永安在擔任中國一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安陽市市長、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的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其他人員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583.031萬元、歐元4萬元、港幣10萬元、美元1萬元,其中1330萬元未遂。案發后,董永安積極配合辦案機關追回涉案贓款人民幣1180萬元。
董永安簡歷:
董永安1956年出生於陝西西安,1982年從西安交通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位於洛陽的中國一拖集團的前身——中國第一拖拉機廠。2002年任“一拖”的一把手。2004年步入政壇,擔任安陽市委副書記、市長,並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2008年3月,董出任河南省交通廳黨組書記、廳長。2009年,河南省政府機構改革之際,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挂牌,董的職務隨之變為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0年12月24日,董永安在參加河南省經濟會議時被省紀委帶走,隨后正式被雙規。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