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斌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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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斌聖,男,漢族,1957年3月生,中共黨員,江西省蘆溪縣宣風鎮副鎮長、法律服務所所長。
作為基層一線的人民調解員,楊斌聖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3700余件,有效地遏制和處理了群體性、突發性事件300余件,防止民轉刑案件200余起,防止非正常死亡200余人次,挽回經濟損失累計3600余萬元,被群眾稱為“鄉村判官”。
1983年,26歲的楊斌聖退伍后,擔任蘆溪縣宣風鎮司法助理員。他給自己制訂“六字方法”、“七不原則”和“八字格言”的“行規”。“六字方法”是指工作時做到快、穩、准、調、實、公﹔“七不原則”是指不坐臥鋪、不住賓館、不下館子、不收報酬、不打的、不抽煙、不喝酒﹔“八字格言”是指嚴、慎、勤、德、公、廉、實、誠。
2011年3月22日,經醫院檢查,楊斌聖診斷出患有肺癌。當群眾感嘆以后再難見到這位“鄉村判官”的時候,剛剛結束第二次化療的楊斌聖回到了宣風鎮,顧不上休息就出現在一起糾紛的調解現場。從當天上午8時持續到第二天凌晨4時,經過他耐心細致調解,雙方當事人終於在調解書上簽字。身體的疼痛加上旅途的疲勞,讓楊斌聖幾次差點暈倒。
案卷顯示,自檢查出肺癌至今,楊斌聖調解大小糾紛近200起,其間還遠赴福建、浙江等地調解。現在,楊斌聖依然奉獻在工作崗位上。
楊斌聖榮獲全國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全國模范司法所長、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江西省道德模范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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