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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42精神病患因病房擠環境差暴力脫管 已被找回

2013年07月11日15:13    來源:北京晚報    手機看新聞

  廣西上演現實版“飛越瘋人院”

  42名暴力脫管者已被找回 醫院稱沒有上訪者“被精神病”

  廣西梧州近日上演了一場精神病人集體出走的事件。7月5日晚7時50分,梧州市藤縣第三人民醫院有42名精神病患者使用暴力離開了醫院。隨后,醫院聯合公安衛生等相關部門,出動幾百人連夜查找,直到第二天早晨,才把所有的病人找回來。

  在這場被認為是現實版“飛越瘋人院”的事件中,醫院及衛生局稱不存在上訪者“被精神病”的狀況,但暴露出基層精神病院的收治和醫院軟硬設施亟待完善的難題。

  事發

  精神病患者挾持護工 搶走鑰匙出逃

  曾超忠在藤縣第三人民醫院做了七八年護工,他自認為和病患們關系良好,但就在幾天前,曾超忠卻被自己看護的病人們挾持。

  7月5日晚上7時50分,在藤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科男病區,一名精神病人黃某突然抱住走向門口的曾超忠。曾超忠說:“他告訴我很長時間沒回家了,他想回家,天氣很熱。”同時,另兩人搶走了曾超忠帶著的1000元現金和一台觸屏手機。房間裡其他的六七名精神病人搶走了曾超忠的鑰匙后,很快打開三道大門,並快速離開衛生院。此后,數十名病人嚷嚷著“要回家”、“要去涼快”,也快步尾隨他們離去。

  這群突然涌出門外的精神病人,讓大門就設在藤縣入城公路的衛生院人員措手不及。曹超忠爬起來后連忙跑出大門高呼並報警。經核對,院內的192名男性病人中,共有42名病人出走。出走的病人中,有7人曾有肇事前科。他們一旦與普通市民發生接觸甚至發生沖突,后果將不堪設想。如最先發難的黃某在2008年無故殺死妻子,經鑒定患有精神病而免予刑事處罰。為此,藤縣當地立即組織警力組成多個巡邏組,在縣城及沿縣城往各鄉鎮公路上查找病人蹤跡。

  藤縣衛生局局長劉羨杰說,尋找出走的病患沒有太大難度。大部分都在周邊不遠的地方,個別回了家,7月6日7時33分,最后4位脫管病患在梧州市區被找到。

  焦點

  不存在上訪者“被精神病”

  藤縣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胡超雲近日接受央視的採訪時表示:“……那幾個病情比較重、就是經過公安系統送進來那幾個重症的精神病人跑出去。”引發有“上訪人員‘被精神病’后被公安機關安置在此”的質疑。

  對此,藤縣衛生局和藤縣第三人民醫院都再三表示,藤縣第三人民醫院收治的精神病人都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的,不存在違規收治,也沒有收治過“被精神病”的人員。胡超雲說:“我們的病人都是經過診斷的,比如通過公安協助送進來,都有醫學鑒定的,有些沒有醫學鑒定的,都是家屬同意我們診斷的,我們的病人都是通過診斷機構診斷的,不是隨便送個人就能進來,這是不可能的。”

  探因 病房擠環境差 安保人員缺乏

  精神病人緣何能暴力脫管?該院副院長胡超元總結了三個原因,分別是病房擁擠、環境差、安保人員缺乏。

  據了解,藤縣第三人民醫院是藤縣唯一收治精神病人的醫院,目前共有在院治療的精神病人300名(其中男性病人198人,女性病人102人)。

  在事后的總結中,“醫院硬件條件不達標”被認定為發生脫管事件的主要原因。藤縣第三人民醫院的精神科最早設立於1989年,最初收治的隻有十幾個病人,直到2010年,醫院精神科收治的病人也不過一百多人。但2010年之后,全國開始進行公共衛生篩查,藤縣第三人民醫院收治的精神病患人數開始激增,目前該院收治的精神病人已經達到300人,已超出了鄉鎮中心醫院的收治規模。藤縣衛生局局長劉羨杰說:我們的條件達不到精神病院要求的有康復區和治療分區。正常的狀態是我們收治120人,把傳染科改造之后,可以容納的病人是260人,目前肯定超員。

  而與快速增長的病患數量形成對比,藤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科的人員依舊是按照鄉鎮中心醫院規模進行配置。事發當晚,實際上隻有1名護士對198名男性患者進行看護。除了醫務人員數量不足之外,醫務人員的專業素養,也讓人擔憂。劉羨杰說:專門精神病院精神科的專業人員不可能來到我們這裡,我們都是派人去進修,得了一個職業執照才能夠來。

  硬件條件不足,專業醫護人員短缺,也決定了藤縣第三人民醫院精神科對病患的救治隻能以服藥治療為主,而無法進行更深入、更多元化的救治。這些難題已經困擾藤縣第三人民醫院許久。

  記者從藤縣宣傳部了解到,接下來,該縣將進行整改,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藤縣第三人民醫院副院長胡超元也表示,下一步會將病人進行分流,分到梧州、蒙山、岑溪等地的精神病醫院。同時,加強管理,盡快增加保安和護工。

  背景 衛生部曾發文 要求加強精神病醫院安保管理

  2012年,衛生部辦公廳曾下發關於加強精神病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精神病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按照有關文件,科學配備合格的安保人員,制訂切實可行的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通知要求,各級精神病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實施方案。要科學配備合格的安保人員,有條件的醫院在門急診、病區等重點部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和緊急呼叫系統,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可用。

  同時,通知還要求各級精神病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針對暴力沖動等高風險患者制訂沖動防范預案,在病區要具備針對精神疾病患者自殺、出走、傷人、損物等事件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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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羅艷梅(實習)、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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