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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汶上縣:農民土地托管供銷社 種地打工兩不誤

人民網記者  潘俊強

2013年04月18日00: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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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外出打工農民越來越多,在不少農村出現土地撂荒現象,浪費了耕地資源。對此,山東省汶上縣自2010年9月開始,對農民的土地進行托管服務,避免了土地撂荒,給外出打工農民帶來了收益。

  土地托管到底是啥概念?如何保障農民權益?土地托管的市場前景怎麼樣?記者進行了調查。

  外出打工,地咋辦

  汶上縣是典型的農業大縣,共有耕地83萬畝,全縣66萬農業人口中有36.2%的人常年外出務工,近年來面臨著“打工顧不上種地、花錢種地成本高”的困局。

  據汶上縣供銷社主任徐鋒介紹,現在到江浙一帶有手藝的打工者,女工平均收入170元/天,男工平均300元/天﹔在汶上當地社區、縣城打工者女工平均100元/天,男工也將近200元/天,有些技工最高可達到400元/天。外出打工的收益已經遠遠高於在土地上“刨食”。

  “青壯勞力都出去打工了,家裡留守的老人和兒童也無法承擔繁重的田間勞動。”汶上縣義橋鎮房柳村黨支部書記王鳳喜說。王鳳喜今年已經75歲,在村子裡干黨支部書記已經33年,這些年,她對村裡年輕人外出打工,土地撂荒深有感觸。她說,村裡35歲以下的外出打工的小夫妻甚至對自家在村裡有多少畝地、位置在哪、種什麼都不知道。

  汶上縣縣委書記趙東升說,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進一步向城鎮轉移,種地的農民越來越少已經成為既定事實,對於農業的發展迫切需要機械化、規模化、專業化。“一家一戶的傳統小農生產方式,已經嚴重影響和制約著我國農業向機械化、規模化、專業化生產方式的轉變和提升。”

  據了解,目前大田作物(小麥、玉米)生產機械化程度仍然比較低,這也是困擾外出打工農民的現實問題。拿打藥和澆水為例,一到澆水和打藥的季節,農民們一般採取以下幾種方式:一是花錢雇人澆水和打藥﹔二是家裡老人澆水和打藥﹔三是外出打工的排隊回來澆水和打藥,而且還不能在回來當天澆上水,要澆完水則需要2天,或者5天,這幾天不能打工賺不到錢,還有來回路費。在整個作物生長期間,澆水和打藥要進行數次,打工者每次回家也不現實。

  “打工高收入和土地低收益的強烈對比使土地成為農民的燙手山芋,完全靠種地難以維持生計和失去土地心裡又不踏實的矛盾心理阻礙了土地的集約化、機械種植。如何實現打工種地兩不誤、同增益,已經成為農民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徐鋒說。 

  全托半托,可以選

  “土地托管或許是解決外出打工農民靠種地難以維持生計和失去土地心裡又不踏實的矛盾心理的方法之一”,徐鋒說。

  據徐鋒介紹,土地托管的建立,是由農民、縣供銷社以及本村受群眾信任的村民代表或種植大戶,三方共同簽署土地托管協議,由縣供銷社所屬公司和基層社向受托方提供農資直供、耕種收等托管服務項目,實行統一耕種、管理、收獲和分配。

  記者在土地托管協議上看到,土地托管分兩種方式。

  一種是土地全托管服務,包括耕種、管理、收獲全過程。協議包括:包產量(以前三年正常年份畝產平均值定產量),虧了由縣供銷社補足,超產則歸農戶所有﹔包費用(按比當年市場價格低10%的標准,確定農資及勞務服務的費用),按生產環節的時間節點向農戶收取﹔包質量,種管收全過程都有村委會和村民代表監督實施。

  協議簽訂后,打破戶與戶之間的界限,由土地托管服務隊實行統一耕種,統一管理,統一收割,統一分配。

  另一種是土地半托管服務。根據村民或流轉土地大戶需求,由縣供銷社的土地托管服務隊按低於同期市場價格,提供耕、種、收等生產環節的半托管服務。

  在土地托管上,賺得的利潤如何分配呢?徐鋒介紹,土地托管服務利潤收益分配比例為縣供銷社60%,村集體30%,鄉鎮基層供銷社10%。

  據了解,2012年,汶上縣供銷社成立了26支共600人的土地托管服務隊,投資300多萬元購置了播種、澆灌、施肥、噴藥、收割等農業機械40台(套),並整合社會機械123台套,形成了可以覆蓋全縣14個鄉鎮、為農戶提供全方位農業生產的專業服務隊伍和網絡。截至目前,在收割、運輸、還田、耕地、打除草劑、旋地、施肥、播種等8個環節為6.4萬余畝土地提供服務,總計實現服務收入1821萬元,實現利潤收益184萬元,為農民節約支出成本361萬元。

  比起轉包,更劃算

  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轉有什麼區別呢?“土地流轉隻給農民一部分流轉金之后,至於在土地上種什麼,賺的錢和農民就沒什麼關系了,農民對土地流轉還是有顧慮的,賺錢多了農民也眼紅。”徐鋒說,而土地托管保証了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不管賺了多少錢,最后都得交給農民,供銷社是在為農民打工,在這期間,供銷社也獲得了利潤的收益,壯大了自己。

  汶上縣義橋鎮房柳村1200畝土地已經全部進行了托管,在這1200畝大田裡,記者看到全都種植的小麥。對於實行土地托管帶來的好處,農民們最有發言權。

  村民劉來路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在外面打工,老人得病不能干農活,家裡的8畝地便以500元/畝的價格承包出去了,每年的土地收益在4000元左右。而現在土地托管之后,每畝收麥子1000斤,可以賣1100元﹔玉米1200斤,可以賣1200元,除去給供銷社的托管費用,2012年,劉來路家的每畝土地收益是1500元,比往外轉包土地劃算多了。

  楊店鎮供銷社副主任完顏文利說,土地托管實現了農民打工、種地兩不誤、同增益。他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托管前,外出打工的農民都要在農忙季節請假回家種地,按男工150元/天,女工80元/天(2012年勞務價格),麥秋兩季20天計算,每戶一男一女兩人就減少收入4600元,加上往來費用,每戶減少收入近5000元。托管后,所有服務都由托管服務隊完成,一是土地托管服務的費用低於市場價格,每畝土地每年減少支出172元﹔二是靠科學種植和增加有效種植面積,年畝產量可增加300—400斤。按每斤糧食1元計算,可增收300—400元﹔三是外出打工農忙時不回家,每戶可增加收入5000元。每人按1.5畝土地計算,三項累加每戶每年就可增加收入6416—6716元。

  據介紹,通過開展土地托管,汶上縣供銷社在有償服務收益中給村集體30%的提成,一方面豐富了村“兩委”服務群眾的內容,另一方面增加了村集體積累,提升了服務群眾的能力。“去年光使用供銷社從廠家直供直銷的化肥138噸,化肥企業返點給村集體每噸100元,光這項收入就達到1.38萬元。”

  “除了增加農民、村集體的收入之外,還增加了耕地的有效面積和糧食產量,保障了國家的糧食安全,也杜絕了假冒偽劣農資進入市場。”徐鋒說,例如小麥的種植,去掉了戶與戶之間和為澆水設置的田埂,每畝地可增加20%的有效種植面積,可增產200—300斤。而供銷社從廠家直接採購以“供銷直供”為主的化肥、農藥等農資,直供到田間地頭,減少了中間的經營環節和裝卸費用。僅化肥每噸就比市場價低200元左右,讓利給農民,有效地降低了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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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盛卉、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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