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监管科科长林景祥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深圳市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部负责人罗汉辉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隆安县丁当镇丁当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覃贤,因违规大办婚庆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苍梧县交通局局长陈磊,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子喻,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全州县粮食局副局长周兴权、纪检组长蒋荣杰、党组成员谢能文,因公车私用问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陵水县隆广初级中学原校长汪世军违规截留财政收入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购物送礼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8月,汪世军任隆广初级中学校长期间,截留财政收入共计58296.2元,用于发放补贴、购买私人物品和人情送礼。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汪世军公款吃喝赊账共计38594.5元。此外,汪世军还因其他违纪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15年2月,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汪世军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教育系统,由该县人社局按办事员职务重新确定其工资级别。
2.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违规设立“小金库”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违规设立“小金库”共计人民币28万元。2014年8月,该所以补贴民警汽车修理费为由,将“小金库”内资金发给全所民警和7名“非警”人员。2015年2月,海口市公安局给予该所所长郭国元免职处理,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小金库”保管人吴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该所副所长唐世雄、黄书文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副调研员张玉平违纪问题移送海口市纪委调查处理。
3.琼海市塔洋财政所所长李会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3年春节,琼海市塔洋财政所所长李会柳和副所长兼报账员冯传新口头议定为该所干部职工发放年终福利补贴。李会柳通过虚开发票套取资金36000元,用于发放该所干部职工年终补贴和给该所部分干部、塔洋镇部分村干部送礼。2012年底和2013年底,李会柳以该所名义在海口某商场购物,开具发票报销应由其本人负担费用9912.1元。2015年3月,琼海市财政局给予李会柳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冯传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江津区蔡家镇文昌村党委书记龚南忠,大操大办其儿子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区纪委在全区点名通报。
2.合川区司法局云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唐佐文,多次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职。(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威远县经信局违规发放现金,局长林传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清退违规发放的现金。
2.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宋宇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利州区纪委给予宋宇党内警告处分, 并收缴全部违纪款。(四川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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