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7种情形,都可被剥夺监护权。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尽管一年内原监护人可申请恢复监护权,但有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等行为的,将不得恢复监护权。京华时报记者陈荞
亮点
民警制止侵害行为 有权带离未成年人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发布会上介绍,按照《意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都属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
《意见》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举报,并对公安、民政、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责作出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的带离制度,民政部门的临时监护制度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和内容,当事人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的程序,以及检察机关全面监督制度等。
一旦发现或接报监护侵害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出警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并迅速进行调查。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还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介绍,三种情形可判断未成年人处于紧急情况。一、未成年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根据未成年人受伤的情况做出判断;二、面临严重人身安全威胁的,这个要通过了解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是否经常施暴或者有暴力倾向;三、无人照料的危险状态,相对来讲是比较好判断的,主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无人照料的时间、次数等综合因素来做出判断。
未成年人遭受虐待 检方直接诉监护人
根据《意见》,监护侵害行为可能构成虐待罪的,公安机关应告知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并通报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告诉的,由人民检察院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说,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规定这一款罪,被害人告诉的才处理,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如果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公诉。
“实践中,未成年人遭受家庭虐待的,实施虐待行为的监护人当然不会起诉自己,其他近亲属出于种种原因,比如难以收集证据,不愿多管别人的家务事,怕惹麻烦等等,也往往无法或者不愿代为告诉。”史卫忠说,因此,检察院代为告诉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样可以更好地惩罚犯罪,也可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他同时透露,刑法修正案九目前正在社会上征求意见,有可能在明年出台,“大家可能注意到,刑法修正案九已经对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进行了修改,将没有能力告诉和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作为公诉案件。”
史卫忠说,《意见》中对虐待罪做出起诉规定,既符合现行刑法规定,也与刑法修正案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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