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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父母虐待孩子可永久剥夺监护权【3】

2014年12月24日07:59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四部门发文:父母虐待孩子可永久剥夺监护权

何种情形可永久剥夺监护资格?

虐待未成年人6个月以上

虽然《意见》明确监护人被判撤销监护权一年内,可申请恢复监护人资格,但同时也指出,申请人如果有“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等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谁有资格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

4类人员单位可提起诉讼

《意见》首次明确了诉讼主体资格、证据材料提供以及管辖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列举了四类人员和单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时,申请人应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受害未成年人应由谁来照顾?

无合适监护人由民政监护

根据《意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临时监护期间,民政部门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对未成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的同时,还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但这种临时监护不超过一年。

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近亲属也可申请照料未成年人,但须经公安机关向当地村居委会确认其身份。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要求照料未成年人的,须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同意。

当原监护人被法院正式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未成年人由谁来监护则需要重新安排。根据《意见》,未成年人有其他监护人的,可由其他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没有其他监护人的,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符合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中为其指定监护人,指定将尊重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愿等。

没有合适人员和其他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法院会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其所属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承担抚养职责的儿童福利机构可以送养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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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婧瑶、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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