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闽组织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所有参与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2.龙岩市新罗区岩山镇佳山村党支部组织公款旅游,村党支部书记陈潮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所有参与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3.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黄维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国库。
4.云霄县马铺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劳务补贴,院长张志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石狮市民政局于2014年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花卉及违规发放福利,局长陈清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有关人员退还相关费用。
6.南平市延平区木竹检验中心于2014年春节期间违规发放年货节礼,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中心主任黄新春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中心班子成员郑丽红、王玉平、周富华和中心会计周晓如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莆田市水利局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科科长陈国宁提供超标准公务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抚州市广昌县民政局副局长罗晓英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办理低保事项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所党支部书记严明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吉安市遂川县草林中心小学校长冯晓明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赣州市崇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卫平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山东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高家庄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段云海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结算宴会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追回违规支付的集体资金。
2.威海市荣成市竞技体育运动学校校长杨秀卿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3.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司机陈刚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潍坊市寿光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主任蒋西晋、职工马金华违反财经纪律,蒋西晋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泰安市肥城市汶阳镇马东史村村主任马广全为其子操办婚礼,违规收取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礼金退回。
6.滨州市无棣县体育局驾驶员蒋学辉在所驾驶公车拍卖前,私自更换配件,为他人谋取私利,受到降低岗位职级处分。
7.菏泽市东明县大屯镇初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王克明在工作日中午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鹤壁市第七中学校长李存民公款宴请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彦成及教育局其他工作人员。张彦成、李存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舞钢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春峰长期借用企业车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退还借用车辆。
3.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李彬玉工作日饮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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