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街道办事处长虹社区主任李红借喜庆事宜敛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黑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玉燕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牡丹江市清雪服务中心主任于德华违规操办“学子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
4.大庆市杜蒙县巴彦查干乡巴彦他拉村党支部副书记边玉杰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海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013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在办理该局赴美国、加拿大出国团组事宜中,通过商务咨询公司联系出国邀请函,违反了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局原办公室主任邬振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苏省通报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局原副局长陈燕违规收受购物卡2.8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苏州市姑苏区白洋湾街道新益村党委原书记徐建华、村委会主任李建兴用公款购买月饼、大闸蟹、大吃大喝,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警告处分。
3.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党工委委员杨建华违规接受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湖滨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杨彩荣工作日午餐饮酒和醉酒驾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苏州市吴江区区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原主任顾涌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6.张家港市地方海事处处长黄胜华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张家港市乐余镇环保安监办原主任李民2011年至2013年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所送礼金累计1.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8.张家港市杨舍镇庆安村党总支原副书记黄金龙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取红包6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9.太仓市港区医院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叔云、副院长蒋有军违规接受医药企业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活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10.句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科原科长吴自科、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曹信生和句容市中医院工作人员林忠工作时间乘坐救护车钓鱼、在饭店打牌,吴自科、曹信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林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1.镇江市丹徒区妇幼保健所所长洪伟中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缴违纪费用。
12.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安监办原副主任赵成云工作日午餐饮酒和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13.镇江新区姚桥镇建管所所长吴军民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纪款。
14.镇江市丹徒区安监局监察大队原队长史行军收受购物卡1.25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15.镇江市计量所检测五部原主任刘芝萍、检定员杨建中、蒋国忠、许平违反工作纪律,刘芝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职,蒋国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杨建中、许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社区党委书记傅松乔,因收送节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温州市永嘉县岩坦镇潘坑村支部书记陈九安、村委会主任谢纯彭,因组织党员、村民以考察学习名义公款旅游,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安徽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潘维民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淮南市八公山区地方海事处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该处处长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潜山县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汪顿来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发强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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