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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縣房地產開發亂象:鎮政府監制房產証

吳揚 劉鵬

2015年05月19日08:24  來源:中國僑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河南太康縣房地產開發亂象:鎮政府監制房產証

河南太康縣房地產開發亂象:鎮政府監制房產証

  幸存的一小塊麥地似乎在告訴人們,又一塊耕地消失了。 吳揚 攝

  皇王社區售樓部公開面向社會叫賣房屋。 劉鵬 攝

皇王社區。 吳揚 攝

  皇王社區。 吳揚 攝

  房產証通常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具體辦理。然而,河南省太康縣符草樓鎮內興建的“皇王社區”項目所銷售房屋,發放的卻是鎮政府監制的房產証。

  太康縣“皇王社區”位於該縣符草樓鎮皇王行政村所屬的雙廟自然村內。據了解,符草樓鎮政府於2012年度從村民手中租賃300畝左右的土地后,委托一家建筑公司開始社區建設。目前,該社區項目建設已基本完工,社區內不但建有多排雙層類別墅,也有多層住宅樓。

  當地村民告訴記者,社區建設之初征地時,就有不少村民反對,但最終還是胳膊扭不過大腿,許多村民被迫簽了租地協議。該協議約定,鎮政府付給村民租用費每年每畝1500斤小麥,按當年6月政府收購小麥保護價三級花麥定價標准執行,並參考當年市場價,租用費由鎮政府負擔,並在每年的10月31日付清。租用期限直到舊村復耕后土地置換結束為止。如果以后鎮內其他社區征地標准提高,租用費也隨之提高。

  在“皇王社區”商住房銷售部門前,一張落款為太康縣符草樓鎮人民政府的布告中寫道,凡在該社區購買的住房戶,隻需交齊購房款、攜帶社區管委會開具的票據及身份証、戶口本、購房合同等,到社區管委會登記造冊,就可獲得由鎮政府監制的房屋產權証,此証對房屋有繼承權、轉讓權、處置權等。

  隨后,記者以購房者名義撥通了布告欄上一名負責皇王社區樓盤銷售的夏經理電話,詢問有關房產証發放一事。夏經理電話中坦言,皇王社區內所有住房及商鋪的房屋產權証確實由符草樓鎮政府以新型農村社區形式頒發,和城市裡的商品房不一樣,而且此事也經過縣裡同意。不過該証隻有鎮裡認可,社會上是不會承認的。

  在太康縣符草樓鎮政府,提起轄區內的“皇王社區”,鎮領導李紅生及皇王行政村包村干部田振偉同時表示,“皇王社區”可以說是整個太康縣社區建設中最好的一個。“雖租用雙廟村民的耕地開發建設,但鎮裡每年都會按時給予村民相應的小麥補償款。等村民購買新房安置完成后,計劃將舊村庄拆掉重新復耕。”

  對於社區門前張貼的房產証發放布告,李紅生稱,整個太康縣社區建設都是這樣辦的,產權証沒有年限,只是長期的,可世代繼承或轉讓。

  隨后,記者來到太康縣國土資源局詢問有關皇王社區土地手續等相關事宜,該局耕保科姚科長向記者介紹,符草樓鎮皇王社區建設項目已向省裡有關部門申報備案,眼前不需要任何手續証件,可以開工建設,待社區完全建好群眾搬新后,舊村庄拆除之時再考慮相關土地手續。

  關於“皇王社區”房產証由符草樓鎮政府監制頒發一事,太康縣房管局辦公室劉姓負責人表示,從未聽到有鄉鎮一級政府監制頒發房屋產權証之說,這類証件均應由房管局頒發。鎮政府即使頒發也是無效的,而對於符草樓鎮官員所說全縣所有的社區建設都由鎮政府頒發,劉稱,“從未聽說過”。

  太康縣住建局辦公室曾主任也表示,鄉鎮一級政府是沒有發証權的,如果發放最多隻能是個臨時的,沒有任何可信度,社會上不可能承認,同時肯定也是不合法的。租用的土地根本就不允許搞開發,“我們局裡沒有給社區發過任何規劃等相關証件,如果有人反映,肯定是要查處的。”

  北京德恆(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偉龍指出,鎮政府不是一級法人,因此鎮政府也無權監制發放房屋產權証。目前出現的鎮政府發放房產証一事,可以說是對現行房地產管理制度的一種挑戰。這種各自為政的現象如果不加以制止,很可能會導致土地管理失控、大量耕地流失、土地保護紅線難守,以及房地產市場的混亂。

  “目前河南各地縣鄉出現大量爛尾樓與一些鄉鎮政府不作為、擅作為、亂作為密切相關,這種樓盤建設中各自為政的行為必須盡快的加以強有力的制止。”崔偉龍強調。

  採訪結束時,當地多位村民告訴記者,“皇王社區”說是村民安置社區,其實只是給開發商找個佔地蓋房的理由,實際買房的有很多是外來人。目前大部分村民還住在原來的村庄裡,所謂村庄復耕十年八年都不可能,‘復耕’只是給鄉鎮政府聯合老板繞過現有土地管理制度搞房地產開發找了個借口。” (吳揚 劉鵬)

(責編:張迎雪(實習生)、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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