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降低貧困鄉鎮公務員門檻 最低可到高中畢業
降低學歷層次、放寬專業限制、調整年齡條件、實施定向招考……昨天,大河報記者從省公務員局獲悉,我省今年起將採取“寬嚴相濟”的措施,既降低鄉鎮機關招錄“門檻”,又嚴格管理手段、確保基層一線隊伍穩定,以緩解偏遠貧困鄉鎮機關用人難、留人難與新錄用公務員流失快等問題。
日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偏遠貧困鄉鎮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單位)科學制定考錄計劃,適當調整資格條件,改進完善錄用工作。目前,該通知涉及我省蘭考、欒川和盧氏等31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通知指出,對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鄉鎮機關,可單獨或綜合採取以下7項措施:適當降低招考職位學歷層次,最低可到高中或中專畢業﹔適當放寬專業限制,可不限專業或僅限專業類別﹔適當調整年齡條件,一般最高不超過40周歲﹔不限工作年限和工作經歷﹔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報考人數較少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
通知中還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在鄉鎮機關的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為5年。(大河報 記者王迎節通訊員趙巍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