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錢江晚報》報道受賄1.24億元、貪污1053萬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被大家稱為杭州“房叔”的張新,被法院以濫用職權、受賄罪、貪污罪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11日,杭州市紀委披露了張新案中不曾曝光的一些細節。
讓代理人退黨給自己做了件“隱身衣”
張新對自己有這樣的評價,個人性格上總體比較要強,追求完美,也希望做出一點成績。在經濟上也有追求,也想追求個人家庭財產的富足。他羨慕“有人送有人捧”的感覺。
1997年11月,張新被調整到房管局物業處擔任處長,管理著大量的房屋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從這裡開始,張新已經籌備起了自己的財富計劃。不過,就如他自己說的,做人“謹小慎微”,所以他並沒有急於求成,而是想到要給自己找一個執行財富計劃的代理人。
他“相中”了董一麟。董一麟曾經是張新的下屬,后來下海經商,開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張新說,董一麟是他一手培養起來的。“相中”董一麟后的第一件事,張新就是讓他退黨。張新當時就意識到,自己想假手於人去做的事,不可能沒有違紀、違法,而黨員違紀違法可能要“雙規”的,到時會很麻煩。
最狠的一筆直接“撈”進8000多萬
因為張新的職位關系,跟外面房產商交往比較多,開發公司也想給他好處,便宜的房子總能賣給他幾套。
作為處長,以自己的名義去買太便宜的房子說不過去,也怕影響不好,於是張新經常讓董一麟去幫他買一些房子。用這種簡單的方式,張新倒賣了十多套房產,輕鬆地賺得了第一桶金。
貪婪是沒有底線的。2004年,浙江聖洲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本崗向張新提出了幫助承接項目的意向,張新答應了。但是張新也有自己的條件,他要求張本崗把中標后一半的開發權作為回報交由自己支配。
2006年,在張新的安排和操作下,聖洲建設借用銘雅房產的資質參與了九堡經濟適用房兩個地塊建設項目的投標,張本崗最終中標。2006年9月,張本崗兌現了之前的承諾,跟董一麟的公司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經審計確認,張新在該項目中非法獲益8151萬余元,這也是他撈到的最大一筆。
張新還曾利用手上的權力,讓董一麟參與征地拆遷中的房產開發,一次性獲利2500余萬元。據介紹,除了這幾次瘋狂的大手筆,張新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了多人巨額的好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