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90多歲夫婦新中國成立前結婚,結婚証丟失,辦理手續被要求証明婚姻關系,多部門“踢皮球”
近日,隨著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討論的展開,“証明你媽是你媽”的“奇葩証明”再引起關注。有北京讀者向新京報記者反映,一對90多歲的老夫婦在新中國成立前結婚,補辦相關手續被要求証明“老兩口是老兩口”,遭遇不小麻煩。
新京報記者就此回訪了4例此前引起關注的“奇葩証明”:賣房需出具“單身証明”、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証明需單位先出具需要無犯罪記錄証明的証明等,有些証明經規范后已不需開具,有些証明則被放寬權限。
事件:90多歲夫婦難証明婚姻關系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最近,他家裡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岳母的父親母親在辦理一項登記手續時,被當地部門要求証明“老兩口是老兩口”。
王先生岳母的雙親今年分別已是96歲和92歲高齡,兩位老人居住在四川成都。
二老於1946年結婚,已經攜手走過69年。2015年4月,因為要辦理一個手續,需要二位老人証明他們是夫妻。王先生說,家人翻找了很久,發現目前可以証明二老關系的民國時期頒發的結婚証在幾十年歲月中遺失,現在唯一能証明他們婚姻關系的就隻剩下一對兒女,和滿屋的回憶。
王先生稱,當時咨詢了當地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其表示,要求將近百歲的兩個老人去民政部門開夫妻關系証明。
“當地民政部門表示,目前無法証明民國時期的婚姻關系具有法律效力。”王先生說,兩個老人隨后按照要求來到公証處,公証處的答復是,需要合法結婚証,才能辦理相關公証,“別說兩位老人在民國時期的結婚証現在已經沒法找到,就是有也無效。”公証處隨即建議二老去街道辦事處。於是,兩個年近百歲的老人重新返回街道。
無奈之下,王先生家人找熟人走后門,半個小時后,一份蓋著公章的婚姻關系証明送到了二老手中。
調查:北京成都証明婚姻關系要過幾道關
新京報記者根據王先生的說法,咨詢了四川成都和北京兩地的民政以及公証機關,結果與王先生家老人的遭遇基本一致。
新京報記者首先咨詢成都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婚姻証明丟失且結婚時間又是新中國成立前,那麼可能要去檔案館去查詢當年結婚的檔案留存﹔如果不是在本地登記結婚,情況比較復雜,建議咨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記者隨即聯系相關轄區的婚姻登記處,其工作人員表示,兩個人如果是在新中國成立前結婚並且丟失了相關婚姻証明,那麼需要兩人前往公証處,開具一份“夫妻婚姻關系証明”的公証,然后再到婚姻登記處補辦相關証明。
新京報記者再聯系成都市公証處,公証處工作人員表示,兩人必須持有相關的婚姻關系証明,公証處才能給開具公証,兩個人需要到社區街道開具証明証明兩人的夫妻關系。
成都如此,北京的情況會是怎樣呢?新京報記者聯系西城區婚姻登記處咨詢,得到的答復是,如果二老在新中國成立前結婚,那麼是不能補辦結婚証的,隻能到公証處進行公証。記者聯系北京市志誠公証處了解到,兩人要辦理公証,須持身份証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辦理婚姻關系証明后,才能進行公証﹔戶籍不在北京的,要回原籍進行辦理。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表示,在此事件中,相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親自下來走走,問問周圍街坊鄰居,找點資料,比讓兩位老人跑來跑去更有效,“才能真正貫徹執行行政為民理念。”
■ 案例回訪
●安徽淮北
開“無犯罪記錄証明”無需單位証明
據媒體報道,4月21日,淮北市民閆小姐准備進行淮北市教師資格証的認証,被要求開具無犯罪記錄証明。
她到相山區三堤口派出所后,派出所讓其先到教育局開具需要無犯罪証明的証明,淮北市相山區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無法出具該証明。
三堤口派出所核實事實后,最終為閆小姐出具了無犯罪記錄証明。
【回訪】
5月8日,淮北市相山區三堤口派出所趙警官回應稱,當地公安部門曾有開具無犯罪記錄証明的相關文件,要求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証明時,由本人提出申請,提供本人身份証、戶口本,並提供單位証明。無法出具單位証明的,如有正當理由,由派出所核實后,也可為其辦理。
趙警官告訴新京報記者,閆小姐的事曝光后,當地公安部門再次出台文件,為了方便群眾,以后開具無犯罪記錄証明時,不再需要單位証明。
●甘肅蘭州
開“不擾民”証明 工商局放寬權限
據媒體報道,去年9月,蘭州90后青年小李從原單位辭職后,著手注冊成立自己的公司,由於資金有限,和家人協商后決定,打算在自家的一套房子裡開公司,去市工商局辦理注冊手續時,工商局的工作人員讓其到社區開具一份“不擾民証明”。
【回訪】
新京報記者就此致電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注冊局,該局工作人員稱,房子的性質由住宅轉變為了經營性場所后,確實需要出具一份“不擾民証明”。一般由社區委員會或村委會進行實地走訪調查及征詢相關居民,核實該經營性場所是不存在擾民情形后出具,目的是不打擾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該工作人員稱,蘭州市已放寬出具“不擾民証明”的權限,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所在社區、物業均可出具。
●陝西西安
住建部門研究“買賣房屋開單身証明”
據媒體報道,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離婚,2008年再婚,今年1月,她打算賣掉2005年時買下的一套房產,當她拿著結婚証、離婚証和婚姻登記審查表到長安區房管局辦理手續時,被要求再開一個2002年至2008年間的“單身証明”,即“無婚姻登記記錄証明”。
【回訪】
5月4日,由陝西省住建廳房地產市場監管處牽頭,陝西省民政廳、西安市房管局等有關人員召開了一次座談會。對開具“單身証明”的執行情況和法律問題進行了分析,座談會后,省住建廳將請示意見報送了住建部。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陝西省住建廳已要求西安市房管局就“單身証明”展開調研。該局法規處已經開始查找相關資料,並著手研究“單身証明”相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湖北黃石
人行黃石支行:換殘幣未要求相關証明
據媒體報道,2014年12月初,湖北黃石當地文化宮社區小伙熊澤軒,媽媽給他一張百元殘幣,叫他到銀行兌換。熊澤軒來到離家不遠的一家銀行,該銀行要求他到社區開“不是惡意毀壞”的証明。
文化宮社區認為:“這個証明無法開。”熊澤軒的殘幣破損較為嚴重,幾乎沒有了一半,他懷疑是被老鼠咬的。當天,熊澤軒來到該銀行。柯姓大堂經理到櫃台詢問后說,殘幣兌換的確需要到轄區社區開相關証明,原來一直是這麼做的。
據媒體走訪,當地多家銀行工作人員均表示,隻需本人帶殘幣到銀行,通過專業驗鈔機識別錢幣真假。在鑒定為真幣的情況下,按照人民幣破損的程度進行兌換。
【回訪】
昨日下午,黃石當地銀行的監管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黃石中心支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金融機構兌換殘損人民幣,隻視人民幣殘損情況按照相關規定按一定比例兌付,沒有要求到社區開任何証明。(記者 劉剛 王巍 林斐然 實習生 魏思佳 李驍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