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1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河南省紀委發布4月份全省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簡要分析報告,4月份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15起,處理137人,其中黨紀政紀處分96人﹔處分人數中鄉科級干部佔絕大多數,共95人,處分縣處級干部1人。
在查處的各類問題中,“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最為突出,處分31人,佔處分人數的32.3%﹔居第二位的是“大辦婚喪喜慶”問題,處分16人,佔16.7%。4月因“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處分12人,佔12.5%。
河南省紀委4月份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分類統計
18個省轄市中,洛陽(12人)、許昌(11人)、南陽(8人)、新鄉(7人)查處力度較大,處分人數較多﹔10個直管縣中,長垣處分5人、蘭考處分4人,新蔡未查處問題。
3-4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較好地落實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雙月通報制度,能按照中央紀委調整后的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統計范圍,對12類典型問題指名道姓公開曝光。3-4月,省轄市中,南陽、新鄉工作力度較大,均通報8起問題,信陽、鄭州兩市僅通報1起問題﹔直管縣中,固始、新蔡均通報5起問題,鞏義、鹿邑未通報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