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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審判,共同的一課(環球走筆)

2015年05月08日14:5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遲來的審判,共同的一課(環球走筆)

  93歲的奧斯卡·格倫寧不久前終於被送上了德國呂訥堡的地方法庭。二戰硝煙散去70年后,他被指控“協助謀殺奧斯維辛集中營30萬名關押人員”。

  格倫寧在二戰期間是德國納粹黨衛軍的一員,並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任職。在法庭上,格倫寧描述了自己當時親眼所見納粹分子滅絕人性的一幕:在一列剛剛到達奧斯維辛集中營的運送囚徒的火車上,有一名嬰兒獨自啼哭。嬰兒的母親已經跟隨大部分囚徒被帶進了集中營,也許她擔心帶著嬰兒一起會立即被處死,所以將他留在了車上。慘劇隨后發生:一個納粹軍官循聲找到嬰兒后,抓起嬰兒的腿就把他的腦袋砸向車廂壁,直到嬰兒再也不發出任何聲音。

  格倫寧在奧斯維辛負責管理新到猶太囚徒被沒收的錢幣、首飾等隨身財物,因此也被媒體稱為“奧斯維辛會計”。他見過集中營的毒氣室和焚燒爐,“知道那裡是怎麼回事”。上世紀80年代,格倫寧就曾經被起訴,但后來檢察院因為“証據不足”撤訴。檢方此次起訴格倫寧,不是因為他直接參與謀殺,而是他雖然對集中營的大屠殺行為知情,卻仍參與集中營的工作,“使得大屠殺順暢進行成為可能”。同格倫寧一起被起訴的還有另外兩名在集中營工作過的前納粹分子,他們也分別被指控協助謀殺10多萬人。

  對格倫寧的審判,體現了德國司法的執著和嚴肅。哪怕已經過去70年,隻要証據完備,就要追究。不僅如此,德國反思歷史問題,除了在司法層面進行追究清算之外,更在道德和道義上對戰爭罪行進行反省。格倫寧在法庭上懺悔:“我請求原諒。”德國《明鏡》周刊對此評論,“第一次有納粹罪犯說出這句話”“有第一個人悔過了,就還會有其他人同樣悔過”。10年前,格倫寧接受該刊記者採訪時就曾表示:“我請求猶太人的原諒……在道德上我感到悔恨和愧疚。”

  在此前的許多納粹戰犯審判中,納粹戰犯雖然得到了裁決,卻並沒有為自己的罪行懺悔,認為“自己只是戰爭機器的執行者”。在以色列舉行的著名的艾希曼審判中,艾希曼就說:“后悔沒有任何意義,隻有孩子才會后悔。”《明鏡》周刊指出,懺悔有幾個前提:找回良知、誠意,悔過、認罪以及懺悔贖罪。

  對格倫寧的審判也許是對奧斯維辛集中營暴行作清算的最后一次審判。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更多納粹嫌犯送上法庭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對格倫寧的審判,不只是對個人的審判,而是一個國家和民族對自己過去罪行從法律和道德上的悔過反思。

  對格倫寧的審判不僅是法律行為,而且成為一個公共話題,促使每個人反思。通過這樣的行為,很多人找回了過去,並對過去的罪行做出懺悔。如同德國《每日鏡報》所說,德國已經很久沒有對奧斯維辛進行如此翔實的回顧了,對格倫寧的審判“給所有人上了一課”。

(責編:曾偉、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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