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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勇:建設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隊伍

2015年05月04日20:22  來源:東方網  手機看新聞

上海市委制定的《關於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公布實施。日前,市委副書記應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該《規定》作了詳細解讀。

同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姜平就剛出台的《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如何落實等問題接受了媒體訪問。

重點要抓“關鍵少數”

記者:早在今年2月27日中央深改組會議通過《上海市開展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工作的意見》時,這一消息就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上海為何要制訂這樣一個規定?

應勇:上海市委制訂並公布實施《關於進一步規范本市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主要出於以下幾方面考慮。

首先,這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市委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深刻認識到,堅持從嚴治黨,重點要抓“關鍵少數”﹔抓“關鍵少數”,必須抓准突出問題﹔從嚴管領導干部、從嚴治吏,要在制度上下功夫。根據去年中央第二巡視組對上海巡視反饋意見和本市三批巡視工作情況,市委抓住“少數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轄范圍內經商辦企業”的問題,決定制訂相關規定。

其次,從歷史教訓和借鑒國際經驗看,對官員親屬的從業行為作出規范很有必要。明清兩朝官商一體,清朝的捐官制度、“紅頂商人”等,跟官吏腐敗、政治黑暗相勾連,成為人亡政息的重要因素。我們必須吸取歷史教訓。從國際經驗看,不少國家都對官員親屬的從業行為作出了規范。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講,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官發財兩股道,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來當官。

第三,當前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狀況警示我們,必須對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進一步加以規范。腐敗現象的一個共同特征就是權力尋租,其實質就是權錢交易。當前,以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為特征的一家兩制、官商一體已經是一種實際存在,也成為一種社會現象。這種所謂的“黃金搭檔”,很容易導致官商勾結、權錢交易、不當利益輸送。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腐敗案件,此類情況佔了相當大的份量,類似問題上海也有所發現。退一步講,官商一體並不必然導致腐敗,但老百姓的觀感很差,對黨的威信、政府公信力造成負面影響。正是看到這一問題的嚴重危害性,市委下定決心,實實在在地抓,扎扎實實地管,把“蟻穴”堵住,防患於未然。

總的來說,市委制訂實施這個規定,從源頭上規范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目的就是從嚴管理干部,建設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干部隊伍,為當好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創新發展的先行者,做到“四個繼續走在前列”提供堅強保証。

記者:市委政法委單獨出台《上海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六條規定》,和這次市委下發的規定是什麼關系?

姜平:為全面推動全市司法改革試點,我們認真梳理現有規章制度,從執法辦案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關鍵環節、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突出問題、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制約因素入手,研究起草了《六條規定》。

《六條規定》和這次市委出台的《規定》是一個系統工程,都體現了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的精神。市委的規定中,對本市法院、檢察院系統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作了明確要求。《六條規定》也明確,嚴禁違反任職回避規定。這樣,對於各級法院、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來說,既要遵守市委的規定,也要嚴格執行《六條規定》。

級別越高、位置越重要、權力越大,管理越嚴

記者:在上海的《規定》中,有哪些具體內容和亮點?

應勇:在關於領導干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的問題上,中央此前已出台多個禁令。上海制訂《規定》並不是“另起爐灶”,而是與中央有關規定、國家法律基本要求相一致的,是將中央已有的規定抓落實到位。我們結合上海實際,進一步加以細化和完善,力求形成一套可執行、可操作、可檢查、可問責的制度體系。

領導干部級別越高、位置越重要、權力越大,對其管理規定就要越嚴。一是明確省部級領導干部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二是明確市委、市政府委辦局正職、區縣黨政正職、市管企業正職等重點管理崗位的領導干部,其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干部管轄的地區或業務范圍內經商辦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同時,對於公權力比較集中的市公檢法系統領導班子成員也作了相應規定。

上海的《規定》總體上體現出:對省部級領導干部要求嚴於正局職領導干部﹔對正局職領導干部嚴於副局職領導干部﹔對公權力比較集中的市公檢法領導班子成員要求嚴於其他單位領導干部。

記者:在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有哪些考慮?

應勇:根據中央有關規定精神,我們對什麼是經商辦企業進行了界定,把經商辦企業與一般從業行為區別開來。領導干部范圍,也作了明確。我們還對領導干部的配偶,與子女及其配偶的嚴格管理有所區別。下一步,我們還將對“受聘擔任的高級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關聯企業”、“與公共利益發生沖突”等概念作進一步的細化和界定。

記者:對於違反《規定》的情況,如何督查和問責?

應勇:《規定》明確,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干部,要向組織作專項報告,並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明示。市有關部門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干部進行專項核實,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無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干部按照每年20%的比例進行抽查,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瞞報情況。

對違反規定情況的領導干部,或者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所從事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或者領導干部本人辭去現任職務。對於不如實報告或未及時糾正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領導干部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有關機關調查處理。在今后的干部工作中,將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即對擬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如果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經商辦企業行為且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列為市管干部考察對象和擬任人選。

記者:針對法檢系統的6條禁令,如何有效監管落實?

姜平:《六條規定》適用於本市所有法官、檢察官。鑒於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承擔了大量職責,且是未來法官、檢察官最主要的后備隊伍和來源。因此,《六條規定》明確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參照執行,一旦違規也將免去其助理職務,使之不再有可能從事法官、檢察官職業。

為加強監管落實,目前我們正積極推進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實施細則﹔二是在進行摸底統計的同時,推行報告承諾制度﹔三是出台具體懲戒規定﹔四是組織開展第三方評議,並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統一思想,凝聚各方智慧

記者:《規定》是如何出台的?

應勇:去年九、十月,上海市委結合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開始醞釀制訂這份文件,至今已有8個月。在韓正同志的直接主持和組織下,市委高度重視、積極穩妥推進。

首先是對全市局級以上領導干部經商辦企業情況進行全面摸底和梳理,根據中央精神深入研究。接著是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從著手調查摸底到制訂文件,韓正同志先后主持召開了3次書記會、4次常委會、2次專題會、1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在去年底市委班子民主生活會前的談心活動中,他就文件制訂逐一征求市委常委、副市長意見,統一思想。此后,又在多個場合對文件有關內容進一步介紹,不斷形成共識。

今年2月27日和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分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和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審議時,就這項工作發表重要講話,要求上海先行先試,在落實從嚴管理干部方面走在前列,市委認真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深入學習領會,進一步把思想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

《規定》制訂過程中,市委還多次請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中央政法委等給予指導支持,使之更加規范、更具操作性針對性。文件基本形成后,從3月上旬至4月上旬,市委分三輪先后征求市委常委會成員和市人大、市政協黨組書記,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市高院、市檢察院黨組,以及全市110多家局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委和人民團體的意見,進一步凝聚各方智慧。

記者:《規定》出台后,下一部措施是什麼?

應勇:下一步,我們將切實抓好組織實施。首先按照文件要求,組織領導干部進行專項申報,在申報基礎上,逐個進行核實甄別,區分不同情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調整處理。今后,將實行常態管理,在實踐中探索形成長效機制。

(責編: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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