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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安順原市長王術君受審 政商關系不清終結“光明仕途”

白皓

2015年04月22日09:2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政商關系不清終結“光明仕途”

  從4月20日9時30分到4月21日凌晨2時,一場近17個小時“馬拉鬆”式庭審在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被告席上是貴州省安順市原市長王術君。

  這名不滿32歲就官居副廳級的經濟學博士,在2013年7月1日被80后地產商陸炫杰通過網絡實名舉報,《實名舉報安順市市長王術君受賄索賄行為》的材料迅速成為網民關注的熱點。

  2013年7月9日,貴州省紀委透露,已根據貴州省委的要求組成聯合調查組,正在對舉報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7月11日,貴州省紀委宣布王術君涉嫌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此時,距離王術君從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履新安順市市長僅僅3個月。

  實名舉報引出6項受賄指控

  坐在被告席上的王術君頭發灰白,多次情緒激動,又多次對自己沒有控制好情緒表示歉意。

  2013年7月1日在網絡中流傳的實名舉報材料顯示,舉報人為貴州省台江縣磊鑫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陸炫杰。

  實名舉報材料中寫明了9項內容,包括陸炫杰向王術君多次行賄、王術君向陸炫杰索賄、陸炫杰出資安排王術君及家人赴三亞過春節、王術君用“打招呼”的方式銷售白酒等內容。材料同時寫明,以上舉報全部事實,如有虛假本人(陸炫杰)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在一份落款為2013年7月2日並有王術君簽名的《關於實名舉報情況說明》的材料中,對舉報材料中的內容逐條進行了回應,王術君否認多次收受陸炫杰的賄賂,也否認參與過經營白酒。這份材料的特別說明部分記載了4條手機短信內容,兩條短信涉及陸炫杰找王術君幫忙借錢,另外兩條短信涉及陸炫杰恐嚇王術君會通過網絡進行舉報。

  庭審現場,王術君說,這份《關於實名舉報情況說明》的材料是他看到網上的舉報材料后帶到紀委的解釋說明,他認為,網絡舉報內容純屬子虛烏有。

  中國青年報記者發現,實名舉報材料中的內容與公訴人當庭宣讀的起訴書大多不一致。

  起訴書指控稱:在2010年至2013年間,王術君利用擔任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理事長職務便利,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姜冰和陸炫杰的請托,為其在申請貸款、白酒銷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收受陸炫杰給予的財物共計496.917萬元。

  這496.917萬元來源於6項受賄指控,分別是:2010年下半年,陸炫杰為和王術君拉近關系,送給王術君1000克黃金價值29.6萬元﹔2010年12月,王術君收受由陸炫杰出資購買的價值29.493萬元的茅台酒﹔2011年5月,王術君向陸炫杰索要180萬元﹔2012年9月,王術君向陸炫杰索要100萬元﹔2013年1月,王術君向陸炫杰索要150萬元﹔2013年1月,王術君及家人接受陸炫杰支付的旅游住宿費7.824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術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陸炫杰牟取利益,索取、收受陸炫杰的財物,並接受陸炫杰提供的旅游消費,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庭否認指控,“中間人”浮出水面

  王術君當庭否認了起訴書中的指控,稱其從來沒有接受過陸炫杰的財物,與陸炫杰可能有經濟關系的是中國貿易報記者姜冰,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作出的虛假供述,並提請法庭對自己的有罪供述進行非法証據排除。

  在陸炫杰的實名舉報材料中,也提到了中國貿易報記者姜冰,陸炫杰稱,姜冰是王術君的私人秘書。

  起訴書同時寫明:2009年下半年,中國貿易報記者姜冰在對貴州省農村信用社採訪時與王術君認識,經姜冰介紹,陸炫杰與王術君相識。

  王術君在庭審中証實了這一認識過程。

  記者注意到,起訴書中對王術君的所有指控都伴隨著姜冰的身影,6次受賄指控中姜冰的身份都是“中間人”。

  王術君與姜冰的利益關系成為法庭辯論的焦點。王術君將自己與姜冰的關系定位為:好朋友、一起做酒生意。

  王術君對法庭表示,和姜冰相識后,自己先后出資數十萬元與姜冰合伙做白酒生意,自己在幕后負責白酒產品的定價、市場定位和銷售,姜冰對外負責落實具體事務,並不知道陸炫杰與白酒生意有關。

  而起訴書的指控稱:2010年下半年,陸炫杰與姜冰合伙做白酒生意,由陸炫杰出資、姜冰負責銷售並協調關系。2012年下半年,姜冰請王術君幫忙在貴州農信社內部銷售白酒,王術君通過“打招呼”促使15家信用聯社購入此白酒。

  王術君在法庭調查中說,自己為銷售白酒向貴州省農村信用聯社黔東南州辦事處“打招呼”,也在黔東南州取得了不錯的銷售業績。他同時承認自己與多家大型企業用“打招呼”、“做推介”等方式銷售白酒。

  王術君說,在自己的銷售推介下,和姜冰合伙做白酒生意賺了大約300萬元。他辯稱,自己的一些高額花費是為了做好白酒生意,這是自己和姜冰之間的事,並不知道陸炫杰參與其中,也不知道有沒有來自陸炫杰的錢。

  在庭審現場,姜冰和陸炫杰均沒有到庭作証,他們的書面証詞指向王術君有指控中的受賄行為。

  辜負了黨和人民的信任

  “可惜了!”庭審之后,一名旁聽了公開庭審的群眾感慨,“沒弄明白自己跟商人和生意的關系,光明仕途就終結了。”事實上,在2002年從中國進出口銀行考取貴州省貿易合作廳副廳長時,所有人都認為當時還不滿32歲的王術君會有光明的仕途。庭審中的舉証顯示,王術君在2007年從貴州省商務廳調任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后,在姜冰的引領下,一步步陷入了商業利益的圈子。

  在貴州省人民檢察院2013年12月23日對陸炫杰進行的一次詢問筆錄中,陸炫杰說:“我大概算了一下,姜冰從我手中陸續拿了200萬元給王術君,這些錢有時是現金,有時是打到姜冰賬戶上的,金額多少不等。”

  2014年1月,姜冰被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介紹賄賂罪立案偵查,在王術君案開庭前,姜冰以“介紹賄賂罪”被提起公訴。

  舉報王術君前,陸炫杰曾因行賄貴州省台江縣建設局原局長何立銳,被台江縣人民法院在2012年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兩年執行。王術君落馬后,陸炫杰被收監。

  王術君在最后陳述中表示,對於自己是否犯有受賄罪,希望法庭給予公正的審判。同時自己作為一名國家公職人員參與商業活動是嚴重的違紀,辜負了黨和人民的信任,自己非常后悔。

  21日凌晨2時許,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本報遵義4月21日電

(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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