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虐童案”追蹤
昨日下午,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向社會發布,浦口區檢察院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4月3日,網友爆料一9歲男童遭養母毆打。此后,南京警方証實男童養母李征琴因學習問題用抓痒撓、跳繩抽打養子致其輕傷,李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本報曾多次報道)
養母通過律師致歉
在南京檢察院發布對李征琴不批捕的決定前,4月16日,浦口區檢察院就是否批捕召開聽証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據了解,在聽証會上,李征琴委托辯護律師發表了致歉信,“日前因孩子犯的一個小錯誤,我一時情緒失控,將孩子打傷,事后我非常后悔,並感到深深的自責。”致歉信中,李征琴向孩子、親生父母及社會公眾道歉,並表示將用關愛彌補過失。
據央視報道,出席聽証會的19人中,除7人未作明確表態,其余12人均建議不予批捕。據了解,多數與會者不建議批捕出於對孩子今后的身心健康考慮。
有律師分析,養母李征琴的行為不具備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且取得了親生父母的諒解,檢察院可能結合孩子的家庭情況和親子關系考慮,做出不批捕的決定,“不批捕不意味著法律程序結束,養母可以被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生母相信養母會接受教訓
男童的養母李征琴和生母張傳霞是表姐妹關系。李征琴被刑拘后,孩子一直由張傳霞照顧。
昨日,張傳霞表示,孩子仍由她帶著在學校附近的旅館居住,通過記者她才知道“表姐沒有被批捕”。
“這對孩子和我來說都是個好消息。”張傳霞稱,雖然孩子仍希望和養父母生活在一起,但事發后到現在,她始終沒有和孩子養父聯系,“在等事情的結果。”
對於表姐的道歉,張傳霞表示接受,“這件事對她來說是個教訓,我相信她以后肯定不會再打孩子了。”
對於孩子的未來,張傳霞說她需要再等等,“畢竟孩子希望留在南京上學,我們老家的學校,6個班就70個孩子,和南京的條件沒法比。”
昨日,浦口區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上周,他們已經聯系了孩子的養父和生母了解情況,針對孩子的心理輔導一直有一個工作組在開展。今日,浦口區政府、民政、教育等多部門將會對孩子未來的生活學習進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記者劉珍妮)
■ 釋疑
檢方:不批捕的四點理由
昨晚9時,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發布《關於李征琴故意傷害案的幾點不捕理由》一文,全文1800余字,詳細解釋了對李征琴不予批捕的四點理由:
一、逮捕是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並不等同於刑事處罰。本案中,李征琴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理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逮捕僅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否逮捕不會影響對其刑事責任的認定,逮捕並不意味著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刑事處罰,不逮捕也不意味著宣告犯罪嫌疑人無罪。
二、對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李征琴無逮捕必要。目前全案基本証據已得到搜集、固定,不需要再通過對李征琴採取羈押的方式進行調查取証。
三、李征琴為了教育子女採取了不當的方式,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但與其他故意虐待、無端毆打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所差異,其主觀惡性也相對較小。
四、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當事人意願。本案被害人向我們表達了想見媽媽的意願,被害人親生父母向我院表示不希望批捕李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