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長江論壇分論壇——中國碳市場創新與城市群發展論壇上,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武漢大學等研究機構的近百名專家學者共聚武漢東湖之濱,為長江經濟帶城市群產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獻言獻策。
記者了解到,4月5日,國務院批復同意《長江中游城市群發展規劃》,這是中部地區第一個國家級的城市群。《規劃》明確了六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其中一項任務便是共建生態文明。在此背景下,由中國社科院、湖北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長江論壇8日在武漢舉行。
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將是構建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支撐
“城市群是國家和地區經濟實力的體現,但同時也是環境污染的密集區。環保部負責人曾表示,京津冀、珠三角、長三角地區單位面積污染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水平的5倍,三大區域佔國土面積8%,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卻佔全國30%。”民建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辜勝阻說,“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碳市場,將是構建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支撐。”
其實,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已在部分省市試點,並取得顯著效果。
據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國內政策和履約處處長蔣兆理介紹,從2011年11月起, 國家發改委即已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歷經相關籌備工作,2013年6月以來,7個試點省市相繼啟動交易。截至今年3月31日,7個試點省市累計成交量約2000萬噸,累計成交金額近13億元。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在7個試點省市基礎上,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
7省市的試點經驗為建立全國碳市場奠定基礎
7個試點省市既有相同設計,也有不同探索。相同的是,各試點省市都制訂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明確開展碳排放權交易基本規定和有關程序﹔都將交易主體范圍主要確定在所轄高耗能、高排放企業,交易產品以二氧化碳為主﹔都設定了碳排放配額總量目標,或者碳強度控制目標﹔都建立了碳排放報告與核查體系,完成了對參與企業的碳排放盤查。
同時,各試點省市都在積極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登記注冊系統和交易平台的建設,對本省市試點范圍內配額的發放、轉讓、上繳、注銷等進行統一管理。
畢竟,各地的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產業結構不同,試點政策也不盡相同。例如,湖北將綜合能耗6萬噸標准煤及以上的138家重點工業企業納入碳交易,涉及電力、鋼鐵、水泥、化工等12個行業。深圳處於工業化后期,重化工業非常少,無法套用歐盟經驗或湖北經驗,所以深圳除了工業企業,還有大型公共建筑、公交汽車以及一些IT企業都納入碳交易的范圍,使碳交易范圍進一步擴大。
這些寶貴的經驗,為全國碳市場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從試點到普及,離不開頂層設計和“兼容”過程。去年底,國家發改委頒布《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辦法》,並完成了登記系統建設。國家發改委明確,交易范圍在試點期間以各省市根據基本情況確定,當過渡到全國碳市場的時候,范圍由國家設立統一原則來確定。此外,為使全國的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有效運行,國家發改委投資數千萬,在發改委的國家信息中心建立了碳交易的注冊登記系統。建設全國碳市場的基礎工作,正在快速推進。
據湖北碳排放權交易中心董事長陳志祥介紹,2014年,湖北碳市場成交量1020萬噸,交易總額1.67億元,佔全國三成以上,居全國第一﹔累計日均成交量3.8萬噸,佔全國56%,居全國第一﹔湖北還是國內首個外資主體參與的碳市場,具有較強的開放度,累計引進省外和境外資金1.5億元。
中共湖北省委黨校副校長鄒德文認為,現在有7個試點省市是分割開的市場,隻有建成全國統一市場,才能避免高排放企業轉移排放,尋找“避風港”。而建成全國的交易市場,需要碳金融交易中心,形成一系列產品的開發、金融衍生產品,由此進一步構建綠色中心。(記者 田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