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8日電 據福建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3月17日,寧德市紀委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古田縣飲食服務公司原經理吳厚模公款旅游、購送節禮問題。古田縣紀委給予吳厚模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古田縣商業總公司撤銷其縣飲食服務公司經理職務。
福安市交通運輸局以紀念建黨92周年、“建軍節”座談會名義發放紀念品問題。福安市紀委給予福安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馮成貴、黨委書記陳同聲黨內警告處分﹔責成福安市交通運輸局追繳違規發放的紀念品費用。
壽寧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違規發放補貼問題。壽寧縣紀委給予壽寧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王新勤黨內警告處分,將違規發放的補貼款上繳國庫。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繼續以“釘釘子”精神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推動干部作風持續好轉。全市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上述典型問題中汲取深刻教訓,堅決消除觀望心理和“過關”情緒,嚴禁以各種理由打“擦邊球”,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自覺做到令行禁止,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要節點,聚焦突出問題,強化執紀問責,加大通報曝光,持續保持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高壓態勢,不斷鞏固和擴大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成果。
(責編:仝宗莉、唐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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