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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未經審判 不能貼犯罪標簽

邢世偉

2015年03月12日08:37  來源:新京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最高法副院長李少平:未經審判 不能貼犯罪標簽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

  最高法副院長表示,去年糾正12起重大冤假錯案,絕大多數冤假錯案和刑訊逼供有一定關系

  上月底,最高法對外公布《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即“四五綱要”,公布了包括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防止冤假錯案等65項改革措施,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昨日,領銜制定“四五綱要”的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接受新京報獨家專訪,對本輪司改的亮點進行解讀。李少平表示,被告人出庭不穿囚服體現“無罪推定”司法理念,所有未經法庭審判,未經法院判決的都不能成為有罪之人,既然尚不是有罪之人,就不能貼上犯罪化標簽。

  1 【談四五綱要】

  65項改革時間表精確到月

  新京報:近期,最高法院發布了“四五改革綱要”全文,該綱要提出了65項司法改革新舉措,被媒體稱為改革力度最大的綱要。目前這65項改革推進的進展如何?

  李少平:新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啟動后,最高法院在中央統一部署下,正抓緊推進各項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綱要確定的65項改革舉措中,有的已基本完成,有的剛啟動試點,有的正進入攻堅階段,改革開局情況總體良好。比如,2014年,綱要中提出的巡回法庭已經成立並開始審理案件,知識產權法院也已經建立,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

  新京報:對於這65項改革,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李少平:按照綱要內容,2018年初步要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審判權力運行體系。這65項改革,每項改革都有具體的時間表,可以精確到月,每個月應該干什麼,做哪些工作。兩會上有一個很熱的詞叫“不能太任性”,司法改革也不能“太任性”,必須要按照既定的時間表,積極穩妥、一步一個腳印地推進。

  新京報:如何防止有一些改革舉措流於形式,改革效果不明顯的問題?

  李少平:最高法院將對這65項改革舉措實行台賬式管理,逐月通報推進情況。對於已經完成的改革任務,我們還將加大檢查評估驗收力度,完善配套舉措,確保改革效果,堅決杜絕形式主義,絕不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貫徹會議。

  2 【談無罪推定】

  被告人不穿囚服“不貼標簽”

  新京報:在“四五綱要”中,特別提及了刑事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出台這個舉措有怎樣的考慮?

  李少平:是的。3月1日,最高法、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裝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人民法院開庭時,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不再穿著看守所的識別服出庭受審。通知下發后,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穿著正裝或便裝出庭受審,既不需要其主動提出申請,也不需要任何機構或個人批准。人民法院到看守所提解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的,看守所應當將穿著正裝或便裝的在押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移交人民法院。

  出台這個舉措的目的是要體現“無罪推定”這個司法理念。也就是所有未經法庭審判,未經法院判決的都不能成為有罪之人,既然不是有罪之人,就不能貼上標簽,我們就是想通過這種細節性的舉措來推行“無罪推定”這一司法理念。

  新京報:“無罪推定”的司法理念距離完全落實還需要一個過程?

  李少平:是的。從法院這個角度來說,無罪推定原則在我們這幾年改革過程中間得到了不斷的強化,但是要被社會方方面面接受還有一個過程。我們出台這個舉措,就是要讓這個理念盡快地深入到每一位法官的心中。

  3 【談冤假錯案】

  去年糾正12起重大冤假錯案

  新京報:近年來,我們看到,包括呼格案、念斌案等一系列的冤假錯案得到糾正,你如何看待冤假錯案這個問題?

  李少平:對於冤假錯案,最高法一直都非常明確,冤假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去年,各級法院依法糾正重大冤假錯案共12起,其中就包括社會非常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我們發現,絕大多數冤假錯案和偵查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刑訊逼供有一定關系,作為法院來說,我們就要排除這些非法的証據。

  我們正在制定非法証據排除的有關制度,相信這些制度出台后對於法院非法証據排除會有很好的指導作用。

  新京報:有觀點認為,防止冤假錯案最關鍵的是建立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你怎麼看?

  李少平:我想作為法院來講,我們要建立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這點非常重要。以審判為中心,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在法庭上充分發揮律師的作用。老百姓常講,道理越辯越明白。法庭上控辯雙方,法官既要關注檢察官起訴、指控意見,又要傾聽律師、被告人提出的辯解意見,才能夠對案件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既要重視控訴有罪的証據,也要重視無罪的証據,這樣才能全面衡量判斷一個案件,才能防范冤假錯案。

  新京報:你認為從司法規律上來講,冤假錯案能不能真正杜絕?

  李少平:所有的刑事案件,一定是發生在前,偵查部門和司法機關都是后續去尋找証據,這裡邊就有一個主觀判斷問題。既然有主觀判斷,就有出現錯案的可能。據我了解,世界各國沒有一個國家敢拍胸脯說自己沒有錯案,這是不可能的。我們要做的,就是從制度上機制上,把錯案降到最低的限度。防止冤假錯案是我們努力追求的目標。當然,我們絕不會因為說客觀上很難做到百分之百,我們就不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我們一定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

  4 【談立案登記制】

  立案登記制解決推諉立案問題

  新京報:為了解決立案難問題,最高法院在綱要中提出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你如何看待這項重大改革舉措?

  李少平:改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是四中全會司法改革的重大舉措。作為法院來講,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確實存在立案難,受理難的問題,這方面老百姓反映得也比較多。訴權的保護,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作為重要的公民權利。所以,我們如何保護好老百姓的訴權,就是要推進立案改革。

  新京報:和立案審查制相比,對於老百姓來說,老百姓去立案時會有哪些變化?

  李少平:立案登記,核心是簡化程序,把過去立案的實質性審查變為程序性的登記,對過去可能出現的推諉立案,拖延立案,拒絕立案有效防范。我們要求,對法院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當事人起訴隻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法院隻要形式審查就應立案登記,不得對符合條件的訴求拒絕立案、推諉立案、拖延立案。

  我們現在的司法解釋在這方面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

  新京報:你的意思是說不是所有的案件法院都會立案登記?

  李少平:是的。起訴的案件必須是屬於法院管轄的案件,必須是法律規定的屬於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圍。我打個比方,如果這個案件是政府辦的事情,那麼法院就沒辦法解決。但是,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法院可以給你做充分的咨詢,告知你應該找哪個政府部門。

  新京報: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是否會造成案件量的劇增?

  李少平:2014年,全國的案件量已經達到1500多萬件,今年可能還要更多。我們的立案由審查變為登記,案件數量肯定會劇增。所以各級法院在思想上要充分的准備,不能因為案件大量增加就不嚴格執行這項制度。

  5 【談法院排名】

  取消排名杜絕人為收控案件

  新京報:在綱要中,最高法院決定要取消全國各高級法院的考核排名,在這個方面是如何考慮的?

  李少平:這個是我們這次改革的一個重點。根據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我們在改革過程中要取消那些不合理的,不恰當的,影響我們司法公正的舊有制度。以前,為了提高案件辦理的速度,我們提出過辦案的數量採用通報、排名、考核這類辦法。從以往的司法實踐看,這個制度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一些法院以保証結案率為由年底不受理案件的錯誤做法。取消考核排名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們的考核更符合司法規律,讓法官能夠專心審理案件,不為其他的因素所左右。

  新京報:如何保証下級法院在執行這個舉措的時候不打折扣?

  李少平:我們取消全國各高級法院的考核排名后,已要求各高級法院取消本地區不合理的考核指標等內容。取而代之的是建立科學合理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讓法院和法官以集中精力審判案件為導向。審理的案件如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間都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最重要的就是案件質量。所以案件質量的評估非常重要,要按照司法規律來科學設置。

  新京報:在控制人為收控案件方面,最高法在本輪改革中有何舉措?

  李少平:綱要已經提出,強化法定期限內立案和正常審限內結案,建立長期未結案通報機制,堅決停止人為控制收結案的錯誤做法。對於人為收控案件,最高法的態度不是控制,是堅決制止。我們取消了考核排名,就是要對以保証結案率為由人為收控案件的做法及時制止。

  6 【談人員分類管理】

  人員分類管理不會搞“一刀切”

  新京報:本輪司法改革的一大重點是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的改革,這項改革在法官群體中引起了非常大的關注。

  李少平:法院人員的分類管理是我們本輪改革的重點。以前隻要進了法院,來的時間長短都想當法官,這不符合司法的規律。就像醫院一樣,醫院裡有主治醫生,有護士,要有分工。所以我們搞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就是為了讓我們的人員設置更符合司法規律,法院裡有法官,有法官助理,有司法輔助人員,這樣的分工會更加科學,讓我們自己的隊伍更加專業化。

  新京報:但是在這項改革中,涉及利益的調整,具體實施過程中難度大不大?

  李少平:實際上,人員分類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是員額制,因為涉及到有些法官可能不會再做法官,去當法官助理,涉及利益的調整,這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關注。我覺得法官們對這項改革既要關注,但也不要過分的擔心。我們這項改革的目的是讓我們的司法審判更符合司法規律,提高審判的質量和效率。法院員額具體定多少,是根據各地案件數量,轄區人員、經濟發展狀況等的實際情況來制定,我們是不會論資排輩,也不會“一刀切”,會設計好科學改革方案和實事求是的具體辦法。目前上海等試點地區這項工作做得很好,這些試點地區的經驗會給未來各地的改革提供好的借鑒。總之,在這項改革過程中,我們會貫徹穩妥、慎重的原則。

  新京報:在人員的改革方面,綱要提出了設立法官遴選委員會,這項改革處於何種考慮?

  李少平:目前我國法官的職業門檻不高,對法官的選任沒有體現職業化特點。在省級設立遴選委員會就是要讓法官的選任更加專業,更符合司法規律。

  新京報:有人擔心法官遴選委員會在遴選中可能出現的封閉,不公開的問題。你怎麼看?

  李少平:法官遴選委員會的遴選是非常公開透明的,不是某一個人拍腦袋的選拔,從遴選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就可以看到。現在上海等地在試點這項工作,我們會根據試點情況出台更細化的規定,制定公開、公平、公正的選任程序,保証遴選工作的公開性和公正性。

  7 【談干預司法】

  領導“批條”“打招呼”都會記錄

  新京報:本輪司法改革一大亮點是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的工作機制。對於法院系統內領導干預案件的行為,這個工作機制如何防止?

  李少平:這項改革是我們這次司法改革一個重頭戲,黨中央高度重視。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是保証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礎。但是,近年來由於相關制度不健全和個別領導干部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有的領導干部存在非法干預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的現象,引起了當事人和社會的強烈反響。建立防止干預司法活動工作機制就是為了制止領導干部非法干預案件的行為。

  首先是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審判執行活動的記錄制度,實現全程留痕。對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的批示、函文、記錄等信息,司法工作人員要依法提取、介質存儲、專庫錄入、入卷存查,相關信息均應當存入案件正卷,供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詢。這意味著凡是不正當插手干預司法案件的,你批條也好,打招呼也好,都會給你記錄在案。記錄的目的是什麼?隻要被記錄的就通報。另外一個,就是追責。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我看到,海外媒體對這項制度非常關注,有文章提到從這麼一個細節看出來中國依法治國是在實實在在往前推進。我感覺這個評價恰如其分。

  新京報:如果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案件,這個工作機制如何防范?

  李少平:前不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已經審議通過了《關於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推動落實該項改革舉措。法院在今后的案件審理和執行過程中,將嚴格按照相關改革文件的規定執行。

  採寫/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編輯:閆憲寶

(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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